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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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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無法制裁貪污暴力殺人性侵,甚至助紂為虐...
這是偉大的台灣母親孕育出來的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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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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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個很菜的問題:羈押是什麼意思?有坐牢嗎?
已經侵害三名女童的人居然可以“去年落網,今年就交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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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豬寮
文章: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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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切掉還可以用手、用道具...一樣算是性侵... ![]() 直接關到死或者"碰"掉就好了...這樣最省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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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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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人權團體說,你的言論侵犯加害人的人權,駁回。 至於受害人的人權?人權團體沒有論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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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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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去問人權團體吧 如果不是他們的"努力" 我們的犯人也不會關沒多久,就可以被假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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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On Chip
文章: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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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答對了.....這裡就是該死的台灣法律 這種該死的事情已經發生N次了 說真的,當我以前還是學生的時候,很少看社會/政治新聞,離開學校後開始慢慢有再看 當我知道事情的真相越多時,我就越痛恨台灣這該死的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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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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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人權促進會應該加速組成
宗旨:凡無過失受害,國家均應給其父母國賠,按年齡,職業....計算金額給付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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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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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什麼都缺,就是不缺假道學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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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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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淒風苦雨的新竹...
文章: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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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沒有屬於自己的中心思想,對外來文化也只知皮毛而忽略它的精神與意義,有投票權就叫 民主??有薪水拿就叫職棒??廣設大學就是教育普及??有高鐵代表進步....??我們公司的5S 還是只會整理整頓清潔的這一些表面功夫,真正憂關生產的效率卻避而不談....因為要花錢 ,都是在騙自己而已.... 如果這些社福,人權團體心裡想的只是沽名釣譽,那還不如不要算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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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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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用重典~好人沒犯法有什麼好怕
只有不遵守法律的人 才會害怕 奈何總有一群自稱重視人權的團體~阻礙 難道你們這些人都沒有想想被害人及家屬的心情和創傷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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