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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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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的人沒資格講話,不然要法律做什麼,
再說什麼叫偷拍,在公共場所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去的地方拍照有什麼問題嗎? 那你們以後不要拿著手機在街上亂拍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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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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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位大大不用那麼憤慨 違規是不對的 根本的作法是要用路人發自內心的遵守交通規則 你我都有可能是用路人 遵守交通規則是天經地義的 但是 若是特殊狀況 比如說你行的路的前面被擋住了 當下你會如何呢 ? 煞車嗎?會摔死 你會不會選擇馬上往左切 而往左切又會行駛到禁行機車道 ,所以 根本解決之道 還是要妥善規劃交通動線 汽車走汽車道 機車走機車道 妥善的規劃好了 用路人違規被照相自然無話可說了 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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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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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闖紅燈在你的認知算不算是重大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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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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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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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看過一群人一個跟一個闖紅燈,一附吃定員警在交通尖峰時刻不敢欄車子
沒有必要為了那幾個違規民眾而增加社會負擔 十幾台車子如果同時違規被攔下來這像話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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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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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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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說一個超速,台灣一年被超速撞死的多的是,如果這不算重大違規,那真的OOXX
當一群人在馬路上狂飆時 請問要如何取締? 一般員警巡邏只有兩個人 請問怎麼攔下來開單、沒有設備怎麼舉證? 大一點有規劃過的攔檢也才4~5個員警 如果民眾願意恢復以前那種員警拿干子捅那些狂飆的機車,讓他們當場摔車 這樣的話就沒必要拍照了 如果民眾在超速違規時不願意停車攔查時,警察可以亂槍掃射 那拍不拍照也沒關係 講難聽一點的就是絕大部分的違規民眾就是"林北最大" 要怎麼取締,是由違規的人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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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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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GuShan,Kaohsiung,Taiwan
文章: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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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來台中交通似乎比高雄好, 你到高雄鼓山路或旗津路隨便一個路口看看, 每次紅燈就一堆闖紅燈者, 不必等到 10 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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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形體之外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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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通規則停紅燈,卻被闖紅燈的從後面追撞撞死,這該怎麼說?
守法的人為犯法的人賠上一條命甚至整個家庭?要自求多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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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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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是以上這5項會嚴重影響安全的 倒是蠻支持加強取締 錄影照相...都可以 自己不想活也不要拖別人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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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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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意 +1 有人說方法濫,那到底是偷拍違法濫,還是違法的人比較濫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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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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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情況被舉發是可以申訴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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