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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彰化
文章: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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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政治生態其實是選民自己選擇出來的
你們不這樣覺得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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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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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當時小客車時速到底多少...失速還可以往前連續撞兩臺車.竟然還可以撞翻一臺箱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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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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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那麼多人希望官員或其親人被飆車族砍、被強姦犯強姦。
其實我倒希望這次肇事者是中部酒駕飆車黑道,社會就會安靜一陣子。 媒體也真的是...每次名人一出事,祖宗八代全挖出來,再用以為能賺人熱淚的背景音樂, 每台24小時強力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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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一起尋找通往幸福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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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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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 沒規定也是要作的...
帶的十五年安全帽的我 至於立法... 我只能說.. 立法怠惰 遲做比不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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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以今日的眼光, 看昨日的世界 我們沒法看穿未來, 只能看到當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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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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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貴出事才去通過法案,如果真要如此,
不曉得要掛掉多少權貴才能讓眾多法案過關...... 根本是特殊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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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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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自身的安全
用個安全帶也還好吧 更何況這個比戴安全帽舒服多了 另外這個法案早就在立法院了 出事後 只是加速通過罷了 大家要把事情先後以及是非對錯弄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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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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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本來是根本不會過,現在是10分鐘無異議過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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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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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常識還要等到法律通過才做嗎?
騎車該戴安全帽. 上車該繫安全帶. 喝酒不開車... 所有事情都要等法令規定嗎? 說不定哪位有抱負的政治人物預見提出來, 還會惹的一身腥. 理想是要看場合發揮的. 民眾才是決定的最後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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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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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打橫漂移還可以撞上側面的車輛 時速少說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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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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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認為 "媒體" 才是決定的最後力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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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乍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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