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226
|
我想說台灣的勞工真的是全世界最可憐勞工之一
被老闆A還要悶不坑聲 永遠的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諷刺的卻是被世界諭為台灣人怎麼那麼喜歡工作?工作時間世界第一 這不知是該喜該悲 為了微薄的薪水拼死拼活 爽的都是老闆,苦的是員工 連給個加班費都機機歪歪 套句一位前輩的話:{沒本事就別出來開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
世界上有千萬種藥, 就是沒有後悔的藥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544
|
引用:
+1 這種事情到最後就在比誰受傷害比較輕就贏了.... 誰比較會痛誰較比較會怕 基本上法律保障的權益還算最基本的 這都達不到那有什麼好講的.. 反正錯不在我 鬧大我都站的註腳 看怎麼想而已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943
|
唉....這種事我也碰過
以前在一家補習班待過1個多月 因為覺得工作內容不適合,事情又多又雜 老闆為了省錢,學生交通車司機也沒聘 連我都要學開班裡的手排箱型車去載學生,當然也要擦車、保養車 每天工時至少10小時(12:00~22:00)、週六上半天班 也沒勞、健保(班裡的全職老師有6人) 薪水也不高,換算工時時薪才100左右 一個多月後我就反應想離職 結果老闆很生氣但還是硬要我留下 還說我破壞了他們的規劃要我賠償3萬元 還說他們當初賞賜給我這個工作機會,我卻不知到感激 後來過了一個多禮拜才終於肯讓我走 結果當月到離職當天約16000元的薪水也是不願意給我 不過也沒再向我說賠償3萬元的事 我當時想能盡快擺脫他們就好 所以也沒再跟他們爭 現在卻覺得當時自己實在太單純了Orz 我覺得這種事情真的很普遍 尤其是一些小型的營利單位...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縣
文章: 123
|
沒錯 ... 去勞工局協調最好 ...
以我做例子,當初只想給我當月的薪水就要打發我,還有一點惡言相向 ,本來想說好聚好散,結果你先不仁不要怪我不義,直接去台北市勞工局申請協調,本來都不理我,結果申請後第四天天天打行動來說要跟我談, 過程就不說了,最後的結果是:當月薪資 + 三個月遣散費 (分四個月給) ,所以,還是去勞工局吧.... 至於圈子小,呵呵如果圈子小,老闆的一些行為也會傳出來,只要不是你自己搞白爛,或是老闆的勢力龐大到某種程度,基本上都還好啦 ... 自己的權益要自己爭取,不會平白從天上掉下來 ... (在台灣)
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機: q6700,8G Ram,550Ti,Zippy 460W e6400,4G Ram,7900GT,Zippy 500W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214
|
要先和公司確認,是不給 或是 要本人去領?
不給的話,問理由,有時老板認為留下來的屎太大,清理費抵薪資, 很有可能,是不撥入帳戶,需本人去領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