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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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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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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確實有此類似規定, 但國內最主要情況是門前的垃圾多半不是自己丟的, 為何不去重罰那些丟的人?!
這樣被罰的住家誰會爽?! 腦殘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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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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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整潔需要全民的維護
但是我覺得宣傳重於苛罰 台北市政府年年都會有拍一些形象系列廣告在公共場所播送 就這次案例我們可以引日本的例子來當借鏡,加上些感性的口吻也許還有效 重點不是在於罰則輕重 而是在於如何培養民眾本身的公德心以及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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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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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本貓是認為這應該是個利用"恐怖平衡"來達到環境整潔的"腦殘"政策 利用重罰來喚起大家對自家周遭環境整潔的注意 ex:以前有人在你家附近亂丟煙蒂 你可能會覺得不怎麼樣也不會勸導他 這個政策實施後這些人可能會變成"過街老鼠 人人喊打" 此文章於 2006-08-20 05:40 PM 被 Elro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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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文章: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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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歹也弄個宣導期三個月再來玩嘛!
就像當初實施圾圾分類時一樣. 跑馬拉松有人一開始就用跑百米速度衝的嗎? 一定又會像 ETC 跟 雪山隧道限速 一樣,被反彈到修來修去. 搞得公權力變笑話. 習慣是養成的.怎麼老是笨到拿石頭砸自己的腳,總以為速成班的比較好. 看過新聞報導,北部一個鄉下社區的里長也是自己先掃了一年多的社區, 里民才被感動到也跟著一起掃,結果整個社區改頭換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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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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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律有點違憲了吧,這根本是在恐嚇人民,應該是從亂丟垃圾的人去管理,這樣做根本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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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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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淡水
文章: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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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會不會訂個住家附近發生命案,附近住戶得連座罰款,或關勞房。
像小弟家附近,都是其他外來的人,牽狗來拉屎等。 不就要準備攝影機,隨時 24hr 蒐證,把家門口顧好。 不然罰的莫名奇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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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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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啥鳥法律?
要處罰的人應該是丟垃圾的人 要不然到時有人為了防止外人丟垃圾 未做出封路的舉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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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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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台灣人的個性來說 偷雞摸狗的人更多 以前台北市剛實施垃圾不落地之政策時 反而造成許多人偷偷趁夜間把垃圾丟在別人家門口 這政策才剛開始說要宣佈時 當然一定很多人會想說,這個政策怎麼那麼奇怪 也有人會想說丟丟垃圾有沒什麼大不了 反正都有清潔人員掃 但是我的想法是,多看看別人 再看看自己,比較一下 有些人你跟他講某某地方多乾淨他們都不相信,還說是他們有錢請清潔隊員 有些人你跟他說某某國家多有公德心,他們反而嗆你那是裝出來的 台北已經是一個國際化的城市 市民的眼光也要跟著國際化 也許實行恐怖平衡是一種手段 但是循序漸進的培養國際關跟道德手法的宣傳我覺得更能深植人心 雖然慢,但是成效更能彰顯,這是我的小小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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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辦公桌?!生產線??
文章: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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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SO? a.有個稽查人員在哪裡的問題 b.有個第二次勸導不聽的問題 先排除了再來談網君所謂的施行恐怖平衡的相關條件是否達成 一再再於版上強調我國在環境保護法令制定上往往超英趕美 可是執行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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