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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wu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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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426
有一次紅燈時車子往前移動到十字路中央等紅燈
被一個日本人講說這是Taiwanese style,日本人開車一定乖乖排在後
想想也對,覺得還是按照規矩來排隊吧
不知道是環境影響駕駛習慣,還是駕駛習慣影響環境
     
      
舊 2006-08-12, 10:38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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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wu995離線中  
用嘴巴愛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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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嘴巴愛台灣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土城看守所
文章: 13
對於許多人來說
有警察的地方
才算有法制
有取締的地方
才算有交通規則

難怪外國人笑台灣
空有錢財
卻沒水準
 
舊 2006-08-12, 10:39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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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嘴巴愛台灣離線中  
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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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MrHermes
我說的闖紅燈是比較安全的那種, 比方說像 ┤ 這種路口, 看到左邊沒來車, 我就衝過去了,
或者較小的十字路口停下來等一下, 看左右確定沒來車也沒人, 就衝過去, 這樣基本上不可能肇事的.


這樣還是闖紅燈!

也請不要天真的誤以為不會肇事...因為橫向的不可能隨時意料到會有人闖紅燈而每個路口減速....
舊 2006-08-12, 10:49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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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shi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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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微軟找不到的地方
文章: 157
最近一個月常常早上不到四點就要出門
發現天還沒亮就有警察躲在視覺死角拼業績
舊 2006-08-12, 10:51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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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ou離線中  
魔師傲神州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汐止
文章: 174
選條紅綠燈連貫性比較高的路走吧

像市民大道連貫性就滿高的
舊 2006-08-12, 11:03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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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師傲神州離線中  
公背婆
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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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36
聽說有套監視系統,車輛前後左右監控錄影,記憶卡儲存,不知台灣有沒有?
每車來一套,肇事後想要喇叭嘴也喇叭不起來。
__________________
讓我們一起尋找通往幸福的道路...
舊 2006-08-12, 11:06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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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背婆離線中  
Jame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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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erra firma
文章: 251
引用:
作者stopy
JameC兄,現在的絕對路權制有沒有
一些相關資料阿∼或是判例,小弟也
想瞭解,常看到那種闖紅燈或是逆向
左轉(就是對向車道左轉,但是已經對
我方車道逆向)的車,很想直接撞下去∼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http://168.motc.gov.tw/gip/ct?xItem...ctNode=787&mp=7

道路安全規則 第一百零二條
http://210.69.99.15/Law_SearchNORes...=E0055&FLNO=102
其中的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若是直行車撞上迎面左轉的車
不管左轉車是轉到中心線與否
絕對是左轉車錯

某立委網站也有把新規定整理出來
http://www.a-tin.org.tw/3-7.htm

給想遵守規定的大家參考一下
舊 2006-08-12, 12:52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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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C離線中  
Jame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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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erra firma
文章: 251
絕對路權不只是與行車有關
規範車輛的同時...也規範行人喔!!!
找到兩則案例

----------------------------------------------------------------------------------
中國時報 C2/中市新聞 2006/08/03

《社會短打》婦逆向行走遭撞 過失傷害起訴

  76歲婦人張楊月裡逆向行走,遭機車騎士孫煜為擦撞,老婦人受到顱內出血、頸椎損傷、孫也鎖骨骨折、右肘受傷,孫煜為先被依過失傷害起訴。孫被起訴後也不服,也控張楊月裡有過失,但檢方是以張楊月裡違規穿越馬路,致孫騎車經過時發生擦撞,檢方偵結也將婦人依過失傷害起訴。

------------------------------------------------------------------------------------

不走斑馬線被撞傷 婦人挨告
2006-08-10 00:13/記者許政欽/潮州報導

過馬路不喜歡走斑馬線的民眾可要注意了,一名婦人捨20公尺外的斑馬線不走,任意穿越馬路,不料卻被一輛機車撞傷,她不但要面臨騎士控告,還要受罰﹔更倒楣的還有另名喝的爛醉的騎士當時也莫名其妙緊接著撞成一團,酒駕行為東窗事發,吃上了公共危險的官司。

事故發生時正逢下雨,家住萬丹的郭姓騎士從潮州騎著機車要回家,途經屏189線竹田鄉大湖段時,53歲的許姓婦人正好要到馬路對面的卡拉OK。

為了一時方便,她捨20公尺外路口的行人穿越道不走,直接穿越馬路,郭某剎車不及發生擦撞,人車倒地,還好都只是手腳挫傷,郭某趕緊扶許婦到路邊休息。

說時遲那時快,竟然又傳來撞擊聲,酒後騎車的潘姓騎士連人帶車撞上郭某倒在外車道的機車,潘某被送到醫院時睡的不醒人事,抽血檢驗發現酒精濃度高達1.41毫克,觸犯了公共危險罪嫌。

事後,許婦向警方表示,正要過馬路就被機車撞倒了,大約10幾秒後第2輛機車又撞了上去﹔郭姓騎士則認為當時天雨視線不良,看到婦人時已剎車不及,造成車頭面板受損、手肘挫傷,他要控告許姓婦人過失傷害。

偵辦此案的潮州警分局偵查佐洪思榕說,他從警20多年,還是頭一次受理行人被撞傷後還被告的案件,這名許姓婦人如果多走20公尺從行人穿越道過馬路,可能就不會受皮肉受苦,也不必招惹這場官司,畢竟路權觀念已經不同了。

交通小隊員警也表示,將在完成肇事責任鑑定後,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3款「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對許婦開出罰款360元或講習1到2小時的罰單。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報
出處
舊 2006-08-12, 01:20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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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C離線中  
osii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55
偷拍本來就是要對付偷違規的呀
舊 2006-08-12, 06:38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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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ii離線中  
apharomeo
Major Member
 
apharome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199
引用:
作者MrHermes
嗯... 感謝各位的指教, 我也知道闖紅燈是不好的, 只是台北縣市紅燈實在是太多了,
而且只要等一個, 後面整排就每個都得等, 汽機車一大堆, 在那邊吸廢氣實在讓人受不了,
到公司拿衛生紙往臉上擦一下, 比擦地上還要髒....

我說的闖紅燈是比較安全的那種, 比方說像 ┤ 這種路口, 看到左邊沒來車, 我就衝過去了,
或者較小的十字路口停下來等一下, 看左右確定沒來車也沒人, 就衝過去, 這樣基本上不可能肇事的.


闖紅燈沒有分大小的, 罰款都是一樣多! 講理由毫無意義, 標準不是自已認定的, 所有用路人都是面臨一樣的環境。知法犯法, 罪無可恕(傲笑紅塵講的, 老師應該也會講過)。

即使三更半夜, 路上沒任何其它車輛, 看到紅燈一樣應該停下來等。
__________________
各位大家好~~
舊 2006-08-12, 06:54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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