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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I-Lan City 
					文章: 464
					
				 | 一個搶黃燈 一個搶綠燈     在十字路口撞在一起. 各有一半的責任....., 不可能全身而退,但也不要被對方幺的死死的. 車子有保意外險的話, 叫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 送事故鑑定,最快, 但是要 3000元,自己買單 要調解時,最好把鑑定報告也帶去. 不然會變各說各話.不歡而散. 肇責的主因,次因,確定後, 再看費用要怎麼分攤. 說不定能要到一點修車錢, 不要私下和解,不要做任何承諾.到調委會再說 
				__________________  在世界中心呼喊愛錢   此文章於 2006-08-09 12:55 PM 被 neuser 編輯. | |||||||
|  2006-08-09, 12:52 PM
			
			
	#11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65
					
				 | 引用: 
 對方有時候會直接說車子闖紅燈,很多車禍都是所謂的紅黃交接? 沒有監視器, 如何證明誰對誰錯? 有證人嗎? 交車鑑可能也沒用,大家各說各話 有一個個案,雙方車鑑都說對方闖紅燈 結果是無法鑑定 阿媽有說他闖紅燈嗎?再傻都不會吧 可能說對方闖紅燈吧 此文章於 2006-08-09 04:16 PM 被 xxx999xxx 編輯. | |||
|  2006-08-09, 04:12 PM
			
			
	#12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台南某地方 
					文章: 1,292
					
				 | 樓主闖黃燈有注意看有無人衝出來嗎? 以台灣的環境來看幾乎都會有人衝出來的 特別是一些阿公阿婆 而台灣人發生事故也很會藉機獅子大開口 看到小學生都在闖紅燈,還有停紅燈都停在左右來車的機車道上 我就覺得台灣的未來就會完蛋了 如果我有權利來改善這種大家的交通觀念跟狀況就好了 
				__________________ AM2 5200+ 華碩M3A78-EM 2G DDR2-800 微星1950Pro ASUS1814BL 500G梭魚.11 康舒430W DC:Canon IXUS70 Canon S5is Fuji F100fd DSLR:Nikon D90 | 
|  2006-08-09, 09:39 PM
			
			
	#13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I-Lan City 
					文章: 464
					
				 | 引用: 
 條子有畫現場圖的話.. .就構成交通事故案件了   引用: 
 那就各自貼牛大便了吧.   友人最近遇到,機車借沒駕照的騎 ,在十字路口跟別人撞在一起. 結果,路口沒監視器, 兩造都自行前往醫院就醫..................就沒現場了   後來條子去醫院備案一下而已. 也沒做筆錄,也沒現場. 現在還在樵..  
				__________________  在世界中心呼喊愛錢   | ||
|  2006-08-09, 10:41 PM
			
			
	#14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65
					
				 | 去調解可以去找比較會處理車禍的調解委員出來調解 說真的,調解委員有沒有公正,沒人知道,每個調解委員處理的態度不同 調解委員說的話只能參考,誰對誰錯,賠多少不是調解委員說了算 雙方同意才簽字 你認為調解委員不公只要不簽和解書就好 不需要多說什麼,這次不行還有下次 真正要賠多少調解委員也算不出來,也不是他說了算 問題是責任歸屬問題,阿婆如果說他有闖紅燈 代表雙方都有責任,可能不用賠那麼多 如果阿婆說他是綠燈,B要怎麼說, 有辦法找到證人嗎 | 
|  2006-08-10, 08:48 AM
			
			
	#15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26
					
				 | 以我姊讀法津對我說 她對我說以這種事件,4~5萬算還好了,趕緊付付就沒事了。因為,之前幾個朋友都發生這類似的事。 如果被告到法院的話,這好像是傷害罪算是公訴罪(有點久了,我有點忘了)。不僅要付刑法上,還有民法的賠償。 而且會有案底。刑法上好像是三個月以上吧,每天好像要付900元之類的……我有點忘了…相關細節還是得請有讀法律的大大來解說。 總之,能和解盡量和解,這是我姊告訴我的。 此文章於 2006-08-10 09:11 AM 被 ElvisTu 編輯. | 
|  2006-08-10, 09:10 AM
			
			
	#16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12
					
				 | 引用: 
 1.不移動現場 2.馬上報警[如有人受傷~順便打119] 3.通知保險公司派業務來現場 4.問問附近有沒有剛好看到事故經過的人[目擊證人] 5.如要移動現場~有粉筆~就作標記~有相機就拍照~手機的也可 拍照重點~車牌號碼~損傷部位[車與人]~其他能拍就多拍 強制險的理賠~傷害事故~20萬以內實支實付~需有診斷書跟收據明細 
				__________________ 孤單陪伴著孤單 感覺的還是孤單 | |
|  2006-08-10, 02:24 PM
			
			
	#17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12
					
				 | 引用: 
 對方只是想趁這次事故凹你 要照顧母親?不能上班都是假的 你可以說~讓她母親去住院 保留收據明細~診斷證明~~ 用強制險賠他們 至於阿婆已經住兩天了~~你跟對方要收據明細跟診斷證明 去申請強制險理賠 20萬以內實支實付 
				__________________ 孤單陪伴著孤單 感覺的還是孤單 | |
|  2006-08-10, 02:29 PM
			
			
	#18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544
					
				 | 引用: 
 那也要看最後法官怎判傷害罪的部份 也不是說有告就等於成立 理論上紅綠燈變換的時候 就算搶黃燈到路中央變成紅燈 另一邊也不會馬上瞬間變綠燈 都有依照路口寬度算時間差,只要該號誌設定沒變過這是可以重建車禍現場的 如果確定只是搶黃燈,車速又再速限內 那很明顯是另一邊搶快(看到對方紅燈自己還沒變綠燈就先衝,這種人也很多) 不過對方不見得會承認,也許死硬說自己看到的是綠燈 那就找目擊證人吧 我覺得沒什麼好怕的 車禍並不是受傷的就一定穩贏 偏偏很多人還在以前的時代 那每個人乾脆都拿刑法傷害罪當做威脅 我們都騎機車闖紅燈等著撞受傷再告傷害就好了 | |
|  2006-08-10, 03:03 PM
			
			
	#19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基隆 
					文章: 288
					
				 | 1.強制險,只有對方人身傷害的部份,機車部份是自己要掏錢的。人身傷害部份是「實報實銷」要看單據的。 2.交通事故不要找管區,請找交警。交警來會現場拍照、畫圖,雙方作筆錄。筆錄時請咬死對方的缺失。然後一個月後自己去交通大隊查詢車禍事故肇事責任鑑定結果(免費的)。通常是比例原則,雙方都有錯。不爽鑑定結果要找其他單位鑑定才要花3,000元。 2.1為什麼找交警?因為管區的不專業,只會叫你和解(和解書要送回原來作筆錄的派出所銷案)。 2.2找交警的壞處,有違規事項還會被開罰單,多了一筆。 2.3不管如何,只要有立案,就能要求保險公司負責理賠出險事務。 3.請找發生地點,或當事人所在地點調解委員會出面,這是省時間但會花比較多錢的方式。不然就是請對方上法院。法官通常也會按比例原則來判的。不過如果對方告你傷害罪會比較麻煩吧...要親自出庭應訊。 | 
|  2006-08-10, 03:16 PM
			
			
	#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