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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32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21
馬市長如果會來這邊跟你解釋
那就真見鬼了
     
      
舊 2006-06-11, 09:58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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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321離線中  
emh0130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引用:
作者Colt357TW
窗戶搖下 小弟左手向在車道上的人比小弟個人對他本人舉動的看法

比你的看法? 那........你究竟比了什麼呢? 如果你所謂的"看法"是直接伸隻中指出去的話......那麼我想在當時那種場合之下......你會遇到之後的一連串事情也並不奇怪
 

此文章於 2006-06-11 10:03 PM 被 emh01304 編輯.
舊 2006-06-11, 10:00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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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h01304離線中  
jingf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53
引用:
作者emh01304
比你的看法? 那........你究竟比了什麼呢? 如果你是直接伸隻中指出去的話......那麼我想在當時那種場合之下......你會遇到之後的一連串事情也並不奇怪

看新聞說到是有凸





很危險的發言~~下次掛城門口的,不會是這篇吧?......

此文章於 2006-06-11 10:04 PM 被 jingfu 編輯.
舊 2006-06-11, 10:01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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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fu離線中  
flyingdo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某人心理
文章: 34
你不是太嫩就是別有用心,這些叫暴民?那那些當年民進黨的爪牙還在野時遊行時的狠勁算什麼?自焚 衝撞警察 遊行也不必申請你難道都不知道?
舊 2006-06-11, 10:07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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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gdog離線中  
dmwc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我想你先打了人這個叫做你的錯

人家砸了你的車,你打了人,應該是你會賠到吐吧,法律保障人比保障物優先,無論對方怎麼破壞你的東西,只要你先動手,就不叫防衛性攻擊,光這點你就站不註腳
__________________
已關閉簽名檔
舊 2006-06-11, 10:08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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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wc離線中  
我要找我兒子!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7
如果是我,我可能會失去理智不斷的猛踩油門或是猛踩倒車,然後再來個甩尾
舊 2006-06-11, 10:14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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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找我兒子!離線中  
可憐蟲
Advance Member
 
可憐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432
像這種情況下

如果手上沒有旋轉機槍或是烏茲衝鋒槍

還是不要輕舉妄動的好

會被人當做沙包的
舊 2006-06-11, 10:15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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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蟲離線中  
cucubird
*停權中*
 
cucubir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咕咕鳥住在咕咕鐘裡面
文章: 1
....想到...
以前有個人不小心碰到飆車族...撞到了其中一台..
然後飆車族全圍上來了....駕駛就衝撞飆車族..逃到警局....

如果...遇到集會遊行...比了根中指...(在管制區外...)
然後被一海票人圍住...砸車...
...各位敢不敢踩油門...衝撞群眾...跑到警局...

話說..緊急避難...在什麼情況能用...???
舊 2006-06-11, 10:17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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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cubird離線中  
Colt357TW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8
本人並非第一時間動手 前文有敘述 請仔細看明再發言

民眾是否能接受漂白話題 明眼人一看便知

其他新聞台對於本人通知對其不實報導將採取法律行動後 整個新聞事件即淡化抹殺 其政治背景 想必很多人會比本人清楚

本人一再聲明

個人以 公共安全 與 私人生命財產的保衛合法性 為出發點

若今天有心份子要泛政治化 那其動機亦可各自揣測

要漂白淡化整個事件 沒關係 我會自行發稿給CNN與其他媒體 我只求抓施暴者賠償損失 並對主事者提出傷害告訴 若這樣也可以解讀是挑釁 請問有誰會帶自己妻子 外帶一隻寵物(分局警員可以做證) 開著新買的進口車 抱著"視死如歸的打算"去被砸? 這自我漂白的言論 只是曝露指控之荒謬性
舊 2006-06-11, 10:18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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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t357TW離線中  
philips107s
Major Member
 
philips107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榕樹下
文章: 221
小心自己針對這篇文章所回應的..那篇
斬首文還高掛在那邊...

按照樓主所敘述的..似乎是有抗議的民眾
擋住了他行車的路線..發生以下的情況

擋住車道,樓主按喇叭

被人按喇叭,民眾聚集罵髒話

樓主被罵,比出所謂的『小弟左手向在車道上的人比小弟個人對他本人舉動的看法』
(比中指就比中指嘛,幹嘛修飾成這樣)

聚集的民眾看到有人從車內比出(疑似中指,樓主沒說清楚,就先以中指假設),就開始
丟水瓶,拿旗子戳車,砸車(樓主說的)

簡單的說,一般人被人按喇叭,沒人會爽的,更何況是那些
群情激憤的民眾,你按他們喇叭不就等於沒事找事做嗎?
更何況還比出你所謂的『小弟左手向在車道上的人比小弟個人對他本人舉動的看法』

不管當時民眾是否不應該站在車道內,在那種情形之下
你按喇叭就算了還『小弟左手向在車道上的人比小弟個人對他本人舉動的看法』
光看這點..就值得樓主以後多想想了..在那種情況下是否
應該要有類似的舉動..

小心翼翼的回答著,這樣應該跟政治沒關係
純粹針對事件的過程表達小弟的想法...第一次
回文回的額頭會冒汗的....
舊 2006-06-11, 10:22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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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s107s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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