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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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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東西在網路上賣,先付費在下載是應該的 還是說我坐捷運去買DVD,那捷運局應該幫我出DVD的錢嚕 東西放在網路上賣...不需要付中華電信權益費吧..... 而且我們付給中華電信的是存取網路的服務費 其它的服務或商品就要另外計算了,不能都算到中華電信的頭上..... 我是有點不懂你的邏輯是什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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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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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KOK∼就當你說的很有邏輯 可惜法律不是這樣定 如果有一天被抓 你就跟法官這樣解釋 你看他會不會加重判刑 ![]() 此文章於 2006-05-11 12:52 AM 被 pcsmart9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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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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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覺得制度不合理
就應該力主抗爭修法 就算無能無力 也不要光會逞口舌之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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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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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你頭次聽到..所以你沒法懂。 網路是虛擬的 全人類共享...互助而無國界..自由.民有民享...任何人都沒法持有它.......萬一有天我們進入日本網域 ..日本國家要跟你收費...你會同意嘛? 這是當初開發網路的歐洲科技家的理念.... 只是一種思維..很久沒人提而已。 就像著作權法 創作人沒有分到利益...他是商業專利法 用了好聽的名稱。 無意爭執這是種理念.....只有台灣朋友 沒記得 暈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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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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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出的主意 你去爭...... 我啥都不爭 ...就自己執行就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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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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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說了阿 就算無能為力也不會只逞口舌之快 那你說得振振有詞幹嘛 自我安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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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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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DVD 都是在網路上買的,所以我只要付 ISP 速博電信的錢就好,DVD 的錢應該速博要幫我付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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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kao
文章: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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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
沒種怎辦? ok... 華納至少要當種吧 就一個? ok... 華納聯合全球分公司都做種 就那幾個? 我下載一部片子要多久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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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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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假如這項服務真的開始的話,我看還不到擔心種多種少影響下載時間的問題,因為基本上台灣 ISP 都有檔 BT,在台灣這邊速度就先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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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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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熱見BT商業上的任何型式發展, 也是進步的一種方式
至少也給廣大網路用戶了解付費的觀念, 也了解並非所有數位訊號在互相分享下就是免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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