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yider
Elite Member
 
yid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手機是有機會追查的
所以建議真的送警察局
一般來說,手機掉了,比較少人會去警察局找
(最少我就是這種人…)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6-04-18, 02:21 P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ider離線中  
Osullivan
Basic Member
 
Osulliva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少林寺
文章: 13
我撿到貴重的東西會還給別人耶
我覺得弄丟的人一定會很難過吧
自己用起來也不會安心 還是還給別人


比較不值錢的我反而..........我在幹嘛阿我..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6-04-18, 02:28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sullivan離線中  
maskedrider555
Master Member
 
maskedrider55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引用:
作者honda624
我堅持送警察處理,要就等吧6個月後沒人認領,就算她的了(這樣最保險),結果她不要 她說"要等".



既然她都說要等了...樓主您就幫她把手機送到警局...讓她慢慢等吧!
舊 2006-04-18, 02:34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skedrider555離線中  
Dragon cat
*停權中*
 
Dragon ca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2,983
引用:
作者Osullivan
我撿到貴重的東西會還給別人耶
我覺得弄丟的人一定會很難過吧
自己用起來也不會安心 還是還給別人


比較不值錢的我反而..........我在幹嘛阿我..

手機換成現金想法大都不一樣了
尤其撿到錢100 1000元一般都是....呵呵...
舊 2006-04-18, 02:34 P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ragon cat離線中  
kenchen1226
*停權中*
 
kenchen122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621
可惡
想起我手機也丟掉過
要送警方處理
舊 2006-04-18, 02:39 P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enchen1226離線中  
honda624
Basic Member
 
honda62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9
感謝大家的建議

姐~妳看這篇後,要想清楚..若還是要賭一把,希望幸運女神會站在妳這邊.

若是中了,我只能祝妳一路順風...

感謝大家的建議和想法
__________________
圖書室裡藏了很多書,不管是哪一本書,都描述者在現實中絕對不可能會發生的美麗故事。可是-在喜歡上某人的時候,現實卻會比任何一本小說的故事,還要來得精彩美麗。
舊 2006-04-18, 02:40 P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onda624離線中  
新竹的鼠人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Taiwan
文章: 541
Talking

引用:
作者maskedrider555
既然她都說要等了...樓主您就幫她把手機送到警局...讓她慢慢等吧!


我想 原post意思是, "不要, 那還要等" 並不是他姊要等
感覺您應該是故意說反話的
舊 2006-04-18, 02:43 P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新竹的鼠人離線中  
honda624
Basic Member
 
honda62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9
引用:
作者新竹的鼠人
我想 原post意思是, "不要, 那還要等" 並不是他姊要等
感覺您應該是故意說反話的


拍謝
弟應該要打清楚點,我姐是想要等一陣子就好(大約等幾個禮拜,就要上她的sim卡了..)
__________________
圖書室裡藏了很多書,不管是哪一本書,都描述者在現實中絕對不可能會發生的美麗故事。可是-在喜歡上某人的時候,現實卻會比任何一本小說的故事,還要來得精彩美麗。
舊 2006-04-18, 02:53 P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onda624離線中  
philips107s
Major Member
 
philips107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榕樹下
文章: 221
引用:
作者honda624
拍謝
弟應該要打清楚點,我姐是想要等一陣子就好(大約等幾個禮拜,就要上她的sim卡了..)


我也是覺得不要因為這一萬多塊的手機
而背負著侵佔的罪名,而且就算拿去用
真的會心安嗎?還是送到警局吧..
舊 2006-04-18, 03:03 P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hilips107s離線中  
joshia
Major Member
 
joshi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無何有之鄉
文章: 180
你跟你姊說:
妳不把手機送警局,我就把妳送警局

舊 2006-04-18, 03:17 P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oshia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3:15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