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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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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有些欠錢的人有心要還~
但是不想還的人我看也不少~ 想趁這次看能不能凹到不用還或是還最少~ 這種人最可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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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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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話題本來就會扯上...請你先跟樓上的人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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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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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的經驗啦!
新聞胡扯蛋,我要簽沒人跟我簽。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ost1078561527 好久沒有來回文了! 因為看到了新聞,所以還是想來跟大家說明一下。 新聞最近有寫協商的人通過了協商,但是遲遲不肯簽約,怎麼樣等等的! 我想跟大家說說我的狀況,我在1月下旬的時候最大債權銀行通知我,協商(第二次送件)通過了,心理鬆了一口氣, 終於我這個年可以好好過了 ![]() 一直到了農曆年都過了,最大債權銀行都一直沒有通知我去簽約,我自己又打電話到最大債權銀行問,接電話的小姐只說還在通知各家銀行,要我等。 就這樣一個月又過去了,這個期間我的帳單我沒有去繳(薪水我都有存下來留著),銀行還是會打來催繳(連最大債權銀行自己都來催繳), 我跟他們說我去參加協商也通過了,只是還沒簽約,打來催繳的銀行只跟我說我們沒有接到電話, 所以還是會繼續催繳,要我自己請最大債權銀行快點通知他們。 現在已經三月了,從我接到協商通過的電話到現在已經一個半月了,我一個星期會打電話去問一次狀況, 但是都是一樣的回答,還在通知各家銀行。 這期間我的負債又增加了,都是循環利息跟違約金,都不是我花掉的(雖然說這是我自己種的因),我只想問到底什麼時候才能簽約? 此文章於 2006-03-06 12:49 PM 被 2Milli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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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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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這種銀行這樣搞的時候,
每五分鐘打電話"慰問"一次。 不然到最後吃虧的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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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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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桃園
文章: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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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很多人有協商通過然後簽約躲起來啦.....
我一個親戚也是欠了不少卡債原來是跟她男朋友一起刷的, 結果分手留下來的只有卡債. 去跟銀行協商了半天也沒結果. 就擺明了一定繳不出來的, 也是協商結果下不來. 銀行的催繳是很厲害的, 如果繳得起沒理由不繳啊~ 就是繳不起才要協商, 又是有正常 工作收入的人. 難不成這樣拖下去收入就會變多突然還得起錢了嗎? 其實可以建議政府訂協商業績啦...達不到的銀行就整死它....也許有人說這是自做自受. 不過有些銀行真的是很可惡, 也不管你還不還得起有來借就借, 還想辦法說服你多借一些! 信用卡也是隨便辦隨便有, 沒什麼信用可言....會搞成這樣銀行本來就要付一半的責任. 對銀行來說也是自做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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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Po文破千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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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桃園
文章: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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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懷疑, 那些協商會通過的人有大部份都是條件不錯的, 明明繳得起卻不想付利息的人.
銀行的信用反正幾年就會恢復了就跟銀行賴到底~~ 那些不協商就繳不起, 真正需要協商 機制的人卻審不過.....這樣當然一堆人不簽....反正沒差.....繼續凹下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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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Po文破千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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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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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拖待變啦......
不久,一定,政府全買單的啦 時間就是金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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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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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在可預見未來還不起,還要去借,
自己先違反誠信,不叫破產,叫詐欺還差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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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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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不是沒有這種人 本貓就有幾個朋友是這樣 問他們原因 幾乎都是"協商出來每月要償還的金額是我每個月薪水的2/3-3/4 所以我不想去簽..." 聽到真想給他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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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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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國外的經驗
只要破產法一出來 銀行就慘了 香港原本是七年要依照破產法裡面的法規過生活 後來改成四年 一堆人欠了一屁股債就擺爛不還 反正四年過後又是好漢一條 如果破產法真的實施 銀行就真的呆帳 呆到挫賽 不過 破產法還是有它實施的必要性, 如下: 1. 讓一輩子也還不清欠款的人有個重新來過的機會 2. 銀行或是借款人在借出款項或是審核發卡時會更謹慎. 總歸來說, 破產法的方向還是正確的. 但是守行為的年期要長一點, 不然大家動不動就破產, 就有損破產法的美意了. 此文章於 2006-03-06 08:40 PM 被 toy1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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