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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wei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47
大概就是下列兩步驟:1、姿態要低,看能不能少付點逾期費
2、一定要讓他去銷案 不然案子送到檢察官那邊 就更麻煩啦
     
      
舊 2006-03-06, 01:11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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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wei離線中  
空條承太郎
Master Member
 
空條承太郎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彰化
文章: 1,508
11月借, 當過12月逾時, 每本一天扣五塊,
三個月算90天, 90*5*40=18000
(算這樣合理嗎?? )

加上資料亂留, 還要店家報警處理,
店老闆心靈受創補償+人民保母勞動費用....

你還是去付12000好了, 算起來你有賺耶~
 
舊 2006-03-06, 01:17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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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條承太郎離線中  
永遠的過去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空條承太郎
11月借, 當過12月逾時, 每本一天扣五塊,
三個月算90天, 90*5*40=18000
(算這樣合理嗎?? )

加上資料亂留, 還要店家報警處理,
店老闆心靈受創補償+人民保母勞動費用....

你還是去付12000好了, 算起來你有賺耶~


看到你的算法後
突然覺得那店家還真不錯呢
舊 2006-03-06, 01:21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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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的過去離線中  
hotboy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3
由於常去租書
如果以我們這邊的罰金算法來算的話
漫畫書一本一天罰金2元 40本每天逾期罰80元
從去年11月到今年3月初 以平均一個月30天來算
{30*4+6(計算到三月六日)}*80=10080元
由於其中還包含小說 由於小說的罰金不同
所以書店叫你朋友賠12000元
其實應該是沒有坑你朋友
怪只怪你朋友太差勁了 只能說活該
舊 2006-03-06, 01:25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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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boy離線中  
ruinousdeity
*停權中*
 
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空條承太郎
11月借, 當過12月逾時, 每本一天扣五塊,
三個月算90天, 90*5*40=18000
(算這樣合理嗎?? )

加上資料亂留, 還要店家報警處理,
店老闆心靈受創補償+人民保母勞動費用....

你還是去付12000好了, 算起來你有賺耶~


很多地方小說內閱是10元外借15,漫畫外借是用8元來算的....

12000....便宜囉...
舊 2006-03-06, 01:28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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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離線中  
Elros
*停權中*
 
Elro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勸你朋友趕快跟店家和解、私下解決
不然鬧上法院 以你朋友留給店家的資料是假的情況來看
代價會比那12000還高......
舊 2006-03-06, 01:40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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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離線中  
invaderfish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375
百視達OR亞藝不還不會怎樣?恐怕只是不想麻煩而已吧,對方要告,你們肯定慘虧

私下和解?對方反咬一口怎辦
去調解委員會比較好吧,記得要要求對方放棄民、刑訴訟權

至於賠償金,如果你們認為不合理,盡量跟對方橋吧
基本上你們可以算算,假設那套書每天都能為對方帶來獲利
(40本一天賺200元,2個月就賺12000元,還沒算到其他損失喔,例如商譽、客源流失,這些都可以隨他講的...)

侵占罪是非告訴乃論,一旦對方提告,就不能撤銷告訴了,當次教訓吧,盡快跟對方和解,警局是你們最後的機會,警察來關心還不好...?
舊 2006-03-06, 01:56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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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aderfish離線中  
realeri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09
引用:
作者invaderfish
百視達OR亞藝不還不會怎樣?恐怕只是不想麻煩而已吧,對方要告,你們肯定慘虧

私下和解?對方反咬一口怎辦
去調解委員會比較好吧,記得要要求對方放棄民、刑訴訟權

至於賠償金,如果你們認為不合理,盡量跟對方橋吧
基本上你們可以算算,假設那套書每天都能為對方帶來獲利
(40本一天賺200元,2個月就賺12000元,還沒算到其他損失喔,例如商譽、客源流失,這些都可以隨他講的...)

侵占罪是非告訴乃論,一旦對方提告,就不能撤銷告訴了,當次教訓吧,盡快跟對方和解,警局是你們最後的機會,警察來關心還不好...?


我想大家把所有跟持有搞混了

絕沒有刑法上的責任

除非經店家催告
舊 2006-03-06, 02:14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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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eric離線中  
invaderfish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375
引用:
作者realeric
我想大家把所有跟持有搞混了

絕沒有刑法上的責任

除非經店家催告

sorry 忘了已經還書了...
我想成是對方明確告知了,卻沒有還書

此文章於 2006-03-06 02:32 AM 被 invaderfish 編輯.
舊 2006-03-06, 02:19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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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aderfish離線中  
松本小貍
Major Member
 
松本小貍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故鄉在火星
文章: 294
叫他賠錢了事吧
40本不算少數...
還要花時間跟精神去查些有的沒有的...
花一次錢買教訓
叫他下次別去租東西了
用買的快些 又不用還..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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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朵幸福小花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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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好丟臉啊!~~我想去死~~ 超爆笑討論串…看了心情會很好喲~
□ 一起來推薦好漫畫
□來推薦好看的動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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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鑫珠寶 自產自銷
舊 2006-03-06, 02:24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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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本小貍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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