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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ja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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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大家對這個問題還是搞不太清楚
事實上.根據消保法第二條九款明確指出.所謂的7天內不滿意退貨 是針對推銷式買賣.或是訪問買賣. 主動買賣並不在此限~! 所以當你是主動到商家買物品.就沒有所謂的7天不滿意退貨. 若可以退是商家為了找攬顧客而訂的福利 今天若是商家堅持不肯退讓.就算告到消基會也沒用. 所以啦.大家要弄清楚喔.別鬧笑話了~! 另外若是可以退而店家不給退.第一步驟就是在7天內到郵局寫存證信函 1個字.要2元喔.大約要寫120∼140個字. 詳細的寫法網路上都有詳盡的介紹. 常用的法款有 消保法第二條第九款 消保法第十九條 定型化契約第十一條.第十三條 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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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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