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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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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為違規事實在先 ~呵呵 而且十五分鐘可以走一公里吧 = =" 此文章於 2005-12-12 12:47 AM 被 willis09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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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象牙塔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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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行人有優先路權?所以可以盡情闖紅燈? 即使闖紅燈..汽機車也要禮讓行人?(當然會讓..不然撞上去喔) 那還要紅綠燈幹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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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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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指紅綠燈燈號剛轉換時被卡在斑馬線上的行人, 還是看到紅燈硬闖穿越? 如果是第二種......老兄有先試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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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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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朋友還真可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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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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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一種我覺得該禮讓行人並對違規駕駛開罰! 第二種我覺得該對行人與駕駛各罰一半!(路人闖紅燈, 但駕駛不太可能沒看到卻因仗恃自己綠燈而不讓行人) 第三種:不在斑馬線上且臨時衝出來而讓開車者撞到的.... 我覺得應該只罰行人!車主沒必要負任何責任!且行人要賠償車主相關損失! 回sgiba....您的例子很誇張....舉一下台灣那邊有這種情況我很好奇! 但即便如此...還是不該闖馬路, 被贓到....自己認栽別多說有的沒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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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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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行道上紅燈也是行人的路權,所以撞上枕木線上闖紅燈的行人,汽車負責賠償行人,行人闖紅燈部份另外行政罰,例如罰2400等等.
路權的觀念並不會因為有權方本身的違規而消失,這是大家要建立的新觀念,十字路口,一輛無照駕駛且超速的車綠燈時撞上闖紅燈有照不超速的車,則闖紅燈車因無路權要負全部責任,無照與超速的單獨另外罰. 高速公路內線車即使超速,在超車的路權也強過擋在內線,速限內但不在超車的車輛,這種觀念在日本歐洲是普通常識,所以國外很少見到烏龜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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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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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記得如果是雙黃線,行人無論在何種情況之下都不可穿越,不管是幾公尺以內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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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TPE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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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曾有一次和友人在台北火車站前西側停車場要過街到站前NOVA,
未走斑馬線被警察攔下. 現場有交警,義警各一,福特黑白廂型車一部. 在下選擇上車看影帶加筆試,15分鐘解決 省下的罰金剛好買100片空片.. 影帶中出現的事故畫面,回想起來會讓人吃不下飯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走路或使用交通工具還真是要小心呀! 此文章於 2005-12-12 01:41 PM 被 sunny83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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