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77
|
引用:
你有沒有看清楚重點啊? 找回一輛車為何要幫警察作三份業績,這叫懷疑嗎? 還有,沒有人說車子被偷一定要越鄉越縣 不過警察跨越轄區辦超級小案倒是很離奇的狀況 其實整個過程還有很多細節,我的確有所謂合理的懷疑,但沒有在這裡胡亂指控 我只有把警察要我幫他們作業績作假的事實寫出來而已,請別模糊焦點。 此文章於 2005-08-15 12:04 AM 被 kentseng 編輯.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65
|
有人很白目,自己停在哪裡都忘記了
然後跑去報失竊...結果找到的地方離他家不到百公尺...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65
|
引用:
不管你的情形是什麼,不管今天電視報導什麼 查失竊,台北市的員警可是北部跑透透...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77
|
引用:
不管你發言的立場是什麼,我都尊重你發言的權利 不過我遇到的狀況可完全不是您說的樣子 我了解的當時狀況可也不是什麼北部跑透透,純粹就是離奇破案加上作假業績這個事實而已。 我的原文也沒有打翻整船人的意思,不過引發出一堆不就事實討論而僅就認知定論的言論倒還蠻有意思的。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78區的角落
文章: 265
|
厲害,警察連這招都想得出來...Orz
以後想賺外快的人就來個警民合作 你賺業績我賺錢 何樂不為呢!? ![]() 此文章於 2005-08-15 02:20 AM 被 T100 編輯.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
這種事情就跟黑心食品一樣
吃下肚也不知,等到那天被報導才會懷疑到底吃了多少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city
文章: 62
|
我的情況
某日,上班發現前一天因大雨而停放在公司樓下的機車被偷了,中午至附近的派出所報案,受理員警要求先不要報案(通報),先給他三天時間尋找,三天後沒有找到再來報案... 我問如果被用來犯案,那我該怎麼辦??員警回說:他們有紀錄在白板上,如果發生的話,我不會有事的.......... (暗..騎我的老豪邁去搶劫一定會被輕易追上的 ) 三天後還是沒尋獲,只好再跑一趟報案;最後約1個月左右....老豪邁又被找回來了 ![]() 還是要謝謝警察先生啦~雖然過程有瑕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