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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後山。
文章: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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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台灣的交通法規定的不怎麼完善。
以吹氣來定酒精濃度@@! 相信超過標準值0.25。完全沒有酒的感覺的人比比皆是吧 所以說→酒精濃度≠酒醉程度。。 有些地方則是以行為判定,(例如:請你走直線,走在路邊線上。約只有15CM寬吧。或是以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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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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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學學本土天王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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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C 335w ALTEC 221 BENQ 1640 LITION 4816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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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後山。
文章: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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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他那麼有錢有勢。。但是他盧了幾個小時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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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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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停路邊搭計程車回家,隔天再搭計程車來把車開回去 怎麼算也比被開單便宜吧!! 不過... 喝了酒真的就別再開車了 小弟有次酒駕,總覺得自己還是清醒的,走路不會搖搖晃晃 最後還不是撞上朋友的車 每個喝醉酒的人都會覺得自己沒有醉 每個喝醉酒的人都要等到出車禍才會驚覺原來自己喝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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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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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什麼?
應該警察先要求受測者家屬來現場觀看 看他的親人的那副蠢樣 自己心存僥倖想規避責任 如果哪天真有事情發生 你根本沒資格也沒能力去面對現實 法律都寫得清楚明白 希望酒駕者都被砂石車輾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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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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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會誤判說
前一陣子吃薑母鴨 明明沒喝酒 說吃薑母鴨也不相信, 後來學無間道說 "律師沒來,我什麼都不會說......." 賊頭只好讓我再吹一次, 就...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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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發生了件小小的好事情唷! 我擺在鞋櫃的鞋子裡面被放了圖釘! 明明班上有50人之多偏偏就挑上了我∼這正是有某個人比任何人都要在意我的證據! 為了想將這小小的喜悅也跟大家分享∼我在每個人的鞋子裡都各分放了一粒圖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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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象牙塔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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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薑母鴨裡面有放米酒吧... ...真的有聯絡律師來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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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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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一次酒測經驗
騎機車被攔,剛開始是一部警車 後來又來一部,總共是兩部警車,七個警察圍著 酒測值剛好0.25 那天剛好是犯罪率零成長結束後三天 警察開始要賺業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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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NKMU
文章: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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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喔!
我想 可以要求的只有喝水,不過通常警察都會提供! 並且跟你說現在是幾點幾分,這水給你喝,15分鐘後酒測!! 另外! 唯一可以要求的...我想應該是,"要求他把吹嘴換一個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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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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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就跟他獎我要拒絕酒測
叫他開單給你 又可以把車開走 也不用上法院 只是要角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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