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SUGER
Regular Member
 
SUG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家裡...
文章: 81
我認為這個男的在這個婚姻中有欺騙的嫌疑
可以訴請法院離婚
     
      
舊 2005-06-06, 02:31 P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GER離線中  
lioushen
Elite Member
 
lioush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引用:
作者SUGER
我認為這個男的在這個婚姻中有欺騙的嫌疑
可以訴請法院離婚


詐欺什麼 ?
 
舊 2005-06-06, 02:34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oushen離線中  
yider
Elite Member
 
yid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民法第一○五二條 判決離婚之事由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 重婚者
二 與人通姦者。
三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
  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五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 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十 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再依法提起請求,而我國民法規定了十種原因,並又外加了一項「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針對上項之法律條文做深入了解之後,看看對方的行為與哪幾項符合,即開始進行蒐證的工作。證據可分為二種:人證和物證。如果期盼能打勝官司,必須要有充足的證據可以證明對方是有過失的。只是空口指責對方的錯,是很難讓法官來為妳主持正義的。蒐集證據是打官司之首要行為,不論官司結果為何,要記住!有耕耘才會有收獲,如果沒有耕耘那將不可能會有任何的結果。

  判決離婚並不是一告了以後,法院就當然地要判決二人離婚。是不是合於法條的規範及證據充足與否,法官可以自由心證來判決。利用公權力介入家庭是一個非常不得已之手段,並且耗盡人力、心力、時間和金錢,沒有辦法得知一場官司打下來究竟要花掉多少時間?出多少次庭?花多少錢?同時,在訴訟中,雙方相互的攻訐對方、你來我往的情境裡,揭發了多少醜事,道出了多少心酸,甚或一些莫須有之罪名也一一公開了。這是一個多麼不堪的場面,這樣的漫漫長路是艱辛的,在決定用判決離婚的方式解決惡質婚姻之人是不可不知的,必須先有一番認知,也要有心理準備,做好心理建設的。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5-06-06, 02:35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ider離線中  
gstyl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引用:
作者江玉宏五代
為什ㄇ???????



兩方難以接受的行為........如果法官可以接受的話.
所以去問承審法官吧.
舊 2005-06-06, 02:35 P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style離線中  
lq9269
Major Member
 
lq9269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http://BFX.tw
文章: 229
劈腿只是構成離婚的條件之一

其他像是:
精神.肉體虐待
個性無法交集
讓另一半無法生存(不給生活費等)

都可以離婚
__________________


戰地秘境(BFX.tw)- for Game, mod and FUN!!

Intel Core2 Extreme QX6700 (2.66GHz) / MSI P7N SLI 白金版 / Apacer 黃金版 2GB DDR2-800 * 2
技嘉 NX96T512H-B DDR3顯示卡 / Sound Blaster X-Fi XtremeMusic / Plantronics Audio 370
Logitech MX510 / CH F-16 CombatStick / Saitek Pro Flight Rudder Pedals
舊 2005-06-06, 02:37 P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q9269離線中  
江玉宏五代
*停權中*
 
江玉宏五代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35
引用:
作者lioushen
法律上的通姦 , 是指性器官的結合 ...
如果你用嘴巴 , 那就不算通姦 . 當然 , 用******也不算 !!


ps. 我不是亂說的 , 這是有實例的

如果你打算對於你的婚姻不忠 , 那結婚幹麻 ??

用嘴巴和按摩棒都很不像話,因此當然不算!!但是我的意思是說我並沒有想要對婚姻不忠,我只是另外有一個女朋友,但是我並沒有想要去有另一個老婆,了ㄇ??不然我心裡也是會很過意不去ㄉ!!
舊 2005-06-06, 02:38 P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江玉宏五代離線中  
lioushen
Elite Member
 
lioush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米缸中
文章: 8,886
引用:
作者江玉宏五代
用嘴巴和按摩棒都很不像話,因此當然不算!!但是我的意思是說我並沒有想要對婚姻不忠,我只是另外有一個女朋友,但是我並沒有想要去有另一個老婆,了ㄇ??不然我心裡也是會很過意不去ㄉ!!




你真好 , 這麼炎熱的下午 , 本來有點昏昏欲睡的 , 看到這篇 , 大笑了好幾聲 ,
睡意全消 ....

對了 , 你請 M 頭過來一下好嗎 ?!
這邊有幾篇等著他解決 ..
舊 2005-06-06, 02:41 P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oushen離線中  
江玉宏五代
*停權中*
 
江玉宏五代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35
引用:
作者yider
※民法第一○五二條 判決離婚之事由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 重婚者
二 與人通姦者。
三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
  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五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 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十 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再依法提起請求,而我國民法規定了十種原因,並又外加了一項「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針對上項之法律條文做深入了解之後,看看對方的行為與哪幾項符合,即開始進行蒐證的工作。證據可分為二種:人證和物證。如果期盼能打勝官司,必須要有充足的證據可以證明對方是有過失的。只是空口指責...

歐,原來如此,感謝大大,我終於懂了!!因此只要我們跟法官好好的去講一下,然後很誠懇的去跟他解釋我們的想法,那就應該沒有問題了ㄅ!!因為我並沒有想要去難以維持婚姻ㄉ!!!
舊 2005-06-06, 02:44 P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江玉宏五代離線中  
風雲過客
Basic Member
 
風雲過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去找大佛超渡你吧!
文章: 22
M頭你還在思考如何坐兩條船嗎?

阿玲要跟你離婚了啊?

如果今天你老婆已經知道你在外面有女人,那你老婆就算不能跟你離婚,態度也不可能跟以前一樣待你,那你想...離婚跟不離有什麼差別?
__________________

一步江湖無盡期...
一足踏歪全是錯...
一念之差皆為過...
一情之動無法止...

無止盡的等待是否有被救續的一天
舊 2005-06-06, 02:46 P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風雲過客離線中  
4556
Master Member
 
455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079
引用:
作者江玉宏五代
算了,這次大概真的沒救了!!!你們要推的自己去推,我要去想想辦法,大家再見了!!!!我這件是情還沒有解決之前,我不會再來PCDVD了!!!哭也沒用,我一定要好好去想想辦法,我一定要好好的努力ㄉ!!!!!!


這麼快就想好辦法解決了?該不會你的辦法就是先騙阿玲跟你結婚,到了手再說?

可是小菁又招誰惹誰,她有答應阿玲給你騙到手以後還要當你'精神上'的女朋友嗎?
__________________
潛水去囉!881
舊 2005-06-06, 02:51 P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4556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19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