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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挖細殺狼人
文章: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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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話我就放棄了..
他既然都只肯活在過去...或者只是藉口.. 應該都可以看的出來..她目前對你沒興趣.. 就看你自己評估看看她值不值得你花時間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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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彰化
文章: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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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過低於25歲的話...沒有第二句話∼
衝啦!怕什麼∼還這麼年輕就是要多歷練... 你如果超過25了...慎重考慮吧! 都老大不小了,交往要考慮結婚的的可能了 沒剩幾年讓你匪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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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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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追不到"
順其自然,終究兩年你還沒走出失戀陰影,不是嗎! 要找"牽手"就慢慢來,要找"玩伴"就衝吧! 不知道對你有沒有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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