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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很多嘎嘎嗚拉拉的地方
文章: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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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啊
難保他下次不會再來?! 厚伊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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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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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真的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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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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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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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WindowsXP Pro SP2 CPUAMD Athlon XP2000+ 1666Mhz MBAlbatron KX400-8XV (Pro) VGASPARKLE NVIDIA GeForce6 6200 128mb 128bit LCDPhilips 170S 17" LCD RAMTranscand256 + Nanya256 DDR333 + Kingston Hynix512 D43 DDR400 HDWD40G BB + WD80G JB + WD 160G JD CD-RwAOpen CD-RW CRW5232 (52x/32x/52x CD-RW) DVD-RwBENQ DW 1640 MouseMicrosoft IE3.0 + Logitech MX500 Mouse PadSteel 4S HeadphonPLANTRONICS Audio90 HeadsetLabtec Elite 830 KBAcsense UKB-600 SpeakerAltec Lansing AVS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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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HsinChu
文章: 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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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住的地方也是大白天就被撬開了
差別是當時家裡沒人,所以就慘遭毒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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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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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潑冷水,
報警是沒用的 那位仁兄只是疑似小偷 你們家沒有失竊任何東西 沒有辦法用竊盜罪告他 最多就是他賠你們一個鎖而已 況且你這樣把某人的照片貼出來 說他是小偷, 可是事實是有人在家,他並沒有偷到東西, 他是可以告你加重誹謗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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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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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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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住透天厝,門有分裡面跟外面!!
要進來裡面要先經過車庫才到客廳~ 上次就發生過有二個人直接撞開我家的外面的門 我家裡面的門平常很少的上鎖的,直接就是開開的 幸好那天我爸爸是在客廳看電視 馬上就跑出來把裡面的門鎖起來 而那二個人還賴著不走,並且還揚言說要敲破玻璃 說什麼我媽開車撞到他們的車,要來拿錢的 連報警之後警察來了也還很有理的說要拿錢 真是不知道現在的社會怎麼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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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赤道雨林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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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什麼歪理??? 撬開你的鎖,難道是要跟你促銷新鎖嗎?根本可以告他破壞私有財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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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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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如果樓主為這個事情而告這個“人” 卻又無法提出證明的確就是這個人挖的 您認為這樣對這個“人”合理嗎? 樓主並沒有看到是“他”在挖 除非有鄰居可以出來證明 不然樓主實在是沒有辦法證明的確是這個“人”弄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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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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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誇張的 我家是做生意的
我爸在一樓的隔著一張商品櫃看電視 小偷竟然在離商品櫃一線之隔的收錢的櫃子抽屜 蹲下撬鎖 我爸發覺怎麼有怪聲音 小偷還辯稱在看商品 要買東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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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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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我國的法律不是歪理 就算是破壞私有財產好了,這是民事案件 多半都是以恢復原狀處理, 前面我才說最多賠一個鎖 可是樓主現在把人家照片拿出來PO 在媒體上指著人家說是小偷 樓主有什麼證據證明是此人所為 就算真是他破壞門鎖的 他也沒有『竊盜』啊! 說他是小偷 這是加重誹謗罪,比一個鎖要賠的重, 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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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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