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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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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這個事件討論到現在,我覺得爭議出在,只要有其他物品取之於動物、甚至植物,
就沒資格批評毛皮這件事,好像大家罪孽依樣深。所以每個人都有份,閉嘴吧。 天阿,是這樣嗎?還是買得起的,我就也買來滿足一下,無妨! 結論,之前的白小燕命案的兇嫌,還好麻,是不是?況且,我們每個的嘴巴,都曾經嚐過 血腥,哪有資格反對人家殺人。 這是社會的主流價值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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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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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些人的回應我只能說
並不是每個人 都是人 連最基本的憐憫心都沒有 噁心 這些渣 跟它們說什麼 都沒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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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中和
文章: 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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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完整的影片
看到一半就看不下去了 好恐怖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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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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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難同意你的論點,更何況你還涉及人身攻擊. 沒有人說穿皮草是應該的,被剝皮的動物不可憐.從頭到尾,都沒有人說過這樣的話. 那麼,你的罵,是在罵誰呢?? 是在罵那些"認為吃豬肉,牛肉,羊肉,也很殘忍"的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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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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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等下就會有人 回你 吃蝦啦 殺豬拉 什麼的 好像大家都是劊子手 沒資格批評任何人 我對這個國家 的國民水準 感到慚愧與無奈 難道這些動物的皮 你們真的穿的下 不知者無罪 好 現在知道了 還買不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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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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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邏輯真的很奇怪. 小明一直嘲笑隔壁的小華,考試老是不及格,連40分都考不到,簡直是笨蛋一個. 小明覺得自己和小華比起來,小華真的該羞愧而死了. 但,小明其實自己也沒好到哪裡去,每次都靠作弊勉強及格. 小明的老爸就告訴小明:"不要只會嘲笑人家小華,你自己也該檢討一下了吧!?" 難道,就你的邏輯,你只能想成"原來小明的老爸認同小華的行為和表現"嗎?? 難道,你不能想成,老爸的想法是"小明和小華都該更努力用功.小明這孩子,怎麼能用小華當藉口,以為自己比小華好一點,就可以沾沾自喜.其實也沒比較好,靠作弊的,哪有比較好??兩個都要檢討,都要用功!!" 有些人認為,豬肉,牛肉,大家都在吃,所以沒關係.皮草不一樣,只有少數人在用,是奢華的象徵. 那這些人不就和小明一樣嗎?? "反正全班大多數的人都作弊,所以,我作弊也沒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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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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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你知道殺豬,殺牛的殘酷與血腥了吧!? 不知者無罪 好 現在知道了 還吃不吃?? 難道這些動物的肉 你真的吃的下?? 老兄,你的邏輯真的是很粗糙.你只能想成這樣子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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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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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邏輯有問題,推論太粗糙. 比較合理的推論應該是: 吃蝦啦 殺豬拉 什麼的 好像大家都是劊子手 大家都要檢討,不要只檢討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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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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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反對穿皮草,就說麻。怎麼人敢說呢?
倒是好像大家都不怎麼反對穿皮草。﹝既然吃了肉,再穿了皮,那又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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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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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裡沒有人不反對皮草呀?? 既然不穿皮,那更不該殺生,吃肉呀!! 不然,一下子說"不能穿皮草,因為剝皮很殘忍",結果,中午又大啃排骨飯.那又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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