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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1999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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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朋友說, 那兩個真的很倒楣......這樣的行為在醫院是常態.
外科醫生真的很辛苦, 以前有建中的同學會在我店裡包場, 期間聽到老師 跟未來的準醫師們這麼說: 千萬別去唸婦產科因為沒有正常作息的, 臨盆媽媽一通電話, 半夜也得跑去醫院接生! 外科醫生, 工作壽命短, 危險, 又常被醫療糾紛所告. 若他媽媽是幫兇, 罪名就是惡意遺棄 + 過失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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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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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好了
以後缺錢就打小孩 打到殘廢或是重傷就可以領社會捐贈 打到死亡還可以申請國賠 去xx 這一家都抓去關好了 那當初打小孩為什麼不阻止 簡直不要臉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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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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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賠.....賠給誰啊?
我寧願全部賠給邱小妹妹,讓國家每年都用最豪華的牲禮祭拜她,也不要給他媽和他外公。 當初還不就是他外公不要她,才給她爸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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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Boston
文章: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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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頭來還是小妹妹最可憐~~~
壞處都是他一個人受~~~好處都被家人拿走~~~ 把小妹妹害死~~還想拿錢~~有沒有良心~~敗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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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飛馬星
文章: 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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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一定要集中錯誤到醫生 或是打人的人身上呢?
一大群相關的人不都有錯嗎? 打人的該死 醫生該死 官員也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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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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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非常荒謬,整天看新聞都把矛頭指向醫院.醫生,卻不報導這事件的源頭(殺人兇手),只會怪一些無辜的旁人,主兇好像不關他的事情一樣。
最好笑的是要求國賠,難道我們以前的邏輯觀念到如今都不適用了嗎? 這種很簡單很容易去判別的事情,怎麼會演變成這種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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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臺灣 - 高雄
文章: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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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畜生父的本名應該公佈,怎麼全國都知道林致男三個字了,那個畜生的姓名卻不把他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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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七股in台南
文章: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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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陰森新聞用那啥標題
"幫兇"醫師... 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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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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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很簡單,如果他當初不謔童,就沒有後續的問題,
申請國賠,先把過失殺人的那個爸爸,抓去判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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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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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現在的工作收入還算不錯, 不過有時候蠻累的, 如果不是為了小孩, 我一個人的開銷蠻有限的, 寧可找輕鬆一點的工作, 小孩我實在打不下去, 頂多罰不准看電視和逛街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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