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9
|
我也來說個拖吊規定,如果你違規停車要被拖吊,雖是已經開始執行拖吊作業
可是他還沒開始拖吊移動的話,你可以要求他停止拖吊. 還有有時有些拖吊的,把車拖走卻不在地面上書寫違規被拖吊車之車號,移置之保管場及保管場之電話號碼,這也是可以申訴的,雖然申訴還是要罰錢但稍微可以出口氣, 因為拖吊場要被罰款....^^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死寂之城
文章: 69
|
真的嗎?
以後我會試試看的 ![]()
__________________
生命不是用來尋找答案 也不是用來解決問題的 它是用來愉快的過生活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9
|
有關拖吊規定方面,台北市交通大隊的網頁上有寫,
可以上去確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