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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erran Empire
文章: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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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朋友還是有中華民國國籍的。 國籍法在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已經修過了,不再只重視父親不管母親的國籍了。 國籍法 第 2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 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 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 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四 歸化者。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於本法修正公布時之未成年人,亦適用之。 此文章於 2004-09-15 11:04 AM 被 kec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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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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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台灣被阿騙搞的亂七八糟
拿外國國籍還好一點 版上還有人說必須一戰呢! 到時候阿騙第一逃走∼我看拿外國籍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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