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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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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錯了..........歹勢
我是依據以前看"新法中情"的印象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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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關弓.玄英宮
文章: 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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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如同其他網兄說的,好聚好散。小弟是認為:不好聚也要好散。 豬也是有朋友的,而且,豬的朋友很多都是在別的公司當官。而且,那些朋友會比較相信豬,不會相信曾經是豬的「不好散下屬」。而且豬一定會儘量去告訴豬的朋友,有那些人是豬的「不好散下屬」... 別跟豬打架....人生很長,對自已會好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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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国記」紅蓮之標 黃塵之路--按我短片欣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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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電視研究中心
文章: 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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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主管談,表明求去的意圖,
然後依照公司的規定提出離職的申請文件, 接著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職務交接的手續, 最後離職前取得離職證明相關文件, 大原則就是之前網友說的"好散", 照規矩來最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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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智慧要憑知識,得知識要學常識,求常識要看電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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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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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個月就跟主管談過了(總A),只做到10號為止,
雖是小公司,但還是要寫,如果是操作員應該就不用了... ![]() 還不至於到"豬"的程度啦 ![]() 謝謝各位... 不過我還是不知道如果沒離職申請書的話,要不要用信封信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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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K
文章: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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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樓主與小弟是同道之人啊!!
我最近也是要離職,不過是在一個月前就跟主管以口頭的方式提出了... 公司雖然想用加薪來慰留,但是新工作離家近,並且還可以脫離RD地獄稍稍喘口氣, 所以還是確定離職。希望換了新工作後能有多一點時間去交....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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