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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七年級生
Master Member
 
我是七年級生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2,013
引用:
作者弟弟
公司很少會去查的,隨便編個理由就好了



那不就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應徵到一個爛人
     
      
__________________
我每天早上醒來,第一個想起的就是PCDVD
我每天忙進忙出,心裡所想的就是PCDVD
我晚上做夢,夢裡想的也是PCDVD
PCDVD已經走進我的生活了
所以我希望PCDVD可以了解我,站在我這邊
舊 2004-08-01, 09:53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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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七年級生離線中  
FFknox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534
引用:
作者我是七年級生
那不就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應徵到一個爛人

所以啦!大家喜歡一聲不響就走人。
 
舊 2004-08-01, 10:47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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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knox離線中  
我是七年級生
Master Member
 
我是七年級生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2,013
引用:
作者FFknox
所以啦!大家喜歡一聲不響就走人。




不過這種人很討厭
把你當朋友看

有也不說一聲
手機根本打不通
好像有意斷絕所有聯絡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
我每天早上醒來,第一個想起的就是PCDVD
我每天忙進忙出,心裡所想的就是PCDVD
我晚上做夢,夢裡想的也是PCDVD
PCDVD已經走進我的生活了
所以我希望PCDVD可以了解我,站在我這邊
舊 2004-08-02, 10:37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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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七年級生離線中  
ULLA
Regular Member
 
ULL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八里山上
文章: 63
引用:
作者雜碎
會這樣的人有兩大類

1.能力好想走又怕上頭強力慰留,因為不懂的如何拒絕
2.能力差沒人緣想走怕~~~~~~~~~~~~~"要走現在就走"

當然還會有一類人,柄持當年李明依"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說得真好。
其實不管是哪一種,若是遇到要追究的公司的話,可能會吃上官司,因為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勞基法。若是因此賠了夫人又折兵真是划不來。
若是待在同業的話,有時候真的難保不會再相見,若是因此而造成自身的傷害,也是蠻得不償失的。
__________________
四葉幸運草
舊 2004-08-02, 11:07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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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LA離線中  
Ken.K
*停權中*
 
Ken.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25
Unhappy 頗有同感.....

我們公司最近也是陸續有三個同仁離職
三個人都是在無徵兆的狀況下
當日提出、就要離開了

我是不知道對方怎麼想
年紀都相仿、但這種事情小弟是真的幹不出來

因為這讓人覺得很不負責任
想當然爾、這樣的結果、後續基本上就不會有聯絡了(對方MSN持續離線中、被封?)
唉......
舊 2004-08-02, 02:38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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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K離線中  
我是七年級生
Master Member
 
我是七年級生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2,013
引用:
作者ULLA
說得真好。
其實不管是哪一種,若是遇到要追究的公司的話,可能會吃上官司,因為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勞基法。若是因此賠了夫人又折兵真是划不來。
若是待在同業的話,有時候真的難保不會再相見,若是因此而造成自身的傷害,也是蠻得不償失的。



不過應該是沒有公司會把精力花在這類沒商業價的人身上吧
__________________
我每天早上醒來,第一個想起的就是PCDVD
我每天忙進忙出,心裡所想的就是PCDVD
我晚上做夢,夢裡想的也是PCDVD
PCDVD已經走進我的生活了
所以我希望PCDVD可以了解我,站在我這邊
舊 2004-08-04, 07:12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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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七年級生離線中  
BlueK7
Amateur Member
 
BlueK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2F的烤箱
文章: 37
我才工作一個月左右,公司有規定離職前2個月要提出耶~
還要簽保證書
現在公司不都這樣嗎?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4-08-04, 07:27 P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lueK7離線中  
FFknox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534
引用:
作者我是七年級生
不過這種人很討厭
把你當朋友看

有也不說一聲
手機根本打不通
好像有意斷絕所有聯絡方式


朋友朋友掛在嘴邊!
不請吃東西也說到底是不是朋友?
不幫忙也說到底是不是朋友?
沒辦法一起出去玩也說到底是不是朋友啊!
錢不借也說到底是不是朋友?.....
..............周遭一堆像這樣的人!朋友當真的有困難時卻都不見蹤影。

你多觀察一下曾在該公司離過職又回來,或從其他地方離職到該公司,你就會知道為何有些事就算再要好的朋友,有些事該說有些事不該說!
這種人之常情,當你要離職,沒法律規定說一定要像好朋友報告吧!
我是覺得沒必要想太多,他離職也沒妨礙到你,何必心有戚戚焉∼

此文章於 2004-08-04 07:54 PM 被 FFknox 編輯.
舊 2004-08-04, 07:43 P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Fknox離線中  
FFknox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534
引用:
作者ULLA
說得真好。
其實不管是哪一種,若是遇到要追究的公司的話,可能會吃上官司,因為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勞基法。若是因此賠了夫人又折兵真是划不來。
若是待在同業的話,有時候真的難保不會再相見,若是因此而造成自身的傷害,也是蠻得不償失的。

又沒簽約,為何吃官司?請說明一下,感謝∼
舊 2004-08-04, 07:46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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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knox離線中  
Bon-Chih
Golden Member
 
Bon-Chi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我家
文章: 2,584
引用:
作者BlueK7
我才工作一個月左右,公司有規定離職前2個月要提出耶~
還要簽保證書
現在公司不都這樣嗎?


應該....不是吧
記得 勞基法是三年以上 一個月以內提出,未滿三年 一星期內提出

我工作5年以上...一個月內提出又被多凹半個月...所以我算一個半月前就提出了。
交接工作資料還通霄努力完成,完成後還帶其他同事一個地方一個地方去現場交接...台中~高雄~台南...
不過~目前還跟舊公司同事相處的不錯就是了
我離職後公司方便似乎為我立了個特別條款(針對在公司資深同事..年資越長交接手續越多)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4-08-04, 08:03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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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Chih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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