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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繁星居
文章: 4,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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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回覆: RE
引用:
他們本來就是不太負責的吧 之前有買過壞掉的東西 賣方不負責 跟kimo反應 他也只是叫你報警 那個賣家 還不是happyhappy的在上面買賣 至少應該停權吧....結果哩 所以我現在都不太敢在上面買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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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熱火爐
文章: 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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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結標信很快,不過之前我用Ebay時,很慘..過一天才收到,賣家回答問題的時間跟我收到的時間,也差了幾天..不知是否是因為我用Yahoo的信箱收Ebay訊息有關..
T1那賣家賣的粉便宜,量又多,一堆人下標,不過有些得標者學聰明了, 採取觀望,先觀察她跟其他買家的交易情況,Ok了才想付錢.. 引用:
橘子事件後,消基會有提出消保法來說明,橘子如果落跑了,責任好像就掛到Yahoo身上了... 詳細的描述可能要去找一下那時的新聞....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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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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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不算是漏洞,這只能說是User做事不夠謹慎小心,
處理財物上的事情本來就不能光憑著一封E-Mail 就去付錢, 而是得標後畫面上會秀出該賣家的資料,憑著該項資料去聯繫 和付款才對! 就好像去應徵工作一樣,應徵時帶著畢業證書去,OK! 若錄取 後,在試用期間,公司負責人員就會聯繫您畢業的學校做查證的工作, 甚至聯絡你以前工作過的地方,做更進一步的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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