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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中華民國
文章: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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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356~365
引用:
不好意思! 是民法356條與359條!還有消保法第7條與第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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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禁行機車, 共享道路資源, 機車法律定義就是汽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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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NTHU八角大廈
文章: 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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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退貨標準~???
引用:
我買第八天....但是扣除昨天中秋公休.....仍然是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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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ZOO
文章: 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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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那就看商家願不願意給退了. 是我就不給退.因為退給我,我只能送修處理而以. (無法達到新品退換貨標準) 回來是"中古品",根本無法再以全新賣給消費者. 管你怎麼說. ![]() 才不想講的那麼好聽,結果要把中古品包一包當新品賣. 結果去某些"名店"看,以買主機版而言,都要確定兩件事. 1.外盒跟主機版序號是否相同. 2.主機版是否被"拆封"使用過了. TO Forwell: 看樣子,對完整包裝的定義可能有誤. 並不是不能用過,沒有用過那會知道是壞的. 以新品主機板來說,外盒,主機版,排線,說明書等配件都有在就可以了. 不用管是不是有用過,物品都齊就好了. 塑膠袋等包裝不見了,是沒什麼差. 只要確定是故障的話,要更換"另一個主機版的全新品",只要主機版跟盒子在就可以了,商家配件直接跟另一片全新品更換就好了,而商家就可以以故障那一片,做新品故障直接退回廠商. 至於直接退貨的話,如果也是在新品更換日期以內的話,確定物品有壞的話,商家也是可以處理的.因為直接退回廠商就可以了.關於這一點,因為消費者是沒有留資料的,所以很多商家會留下客戶的資料,以便後續處理.(因為如果物品並沒有壞的話,會被廠商收一筆"維修費",這個可能要消費者自行承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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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當下,享受當下,就算當下是痛苦 你是自由的,能剝奪你的自由只有自己 只要知道為何而戰,就沒什麼不能忍受 最大的敵人往往不是別人,而是你自己 找尋自己心中的天使,是我一生的課題 會生氣,是因為心裡有不足的地方造成 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六根清淨方為道,退步原來是向前 此文章於 2003-09-13 02:36 AM 被 JING FE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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