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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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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totoro33大大
而且您也非常可惡 說要跟我買 結果跑去跟你朋友買 也不告訴我 等到快交易的那天晚上才告知說不要了 是你自己不對 我只是想將你們這種劣質行為 將其姓名電話公布於網路上讓其他要賣東西的網友小心 以為被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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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0與1的世界
文章: 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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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要買不買固然不對...
但是公佈人家姓名電話這更加不對... 人家跟你又沒有深仇大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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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球♀ 布丁♂我的貓咪有五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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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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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此信,賣方剛好來電,來電時間約五點四十分左右,內容大概是要求我在pcdvd上澄清,並還他清白,說明是誤會,我也祝他找到他心中的好買家,etc...。
我希望賣方不要再來電了,此事件就此打止,也不用交易了,以後我自己會小心謹言慎行,買新的好了。 ps:若賣方你的真實姓名,真是“吳銘世“,我在此先跟你道歉。 謝先生 以下是賣方來電前所寫之內容: 首先,先跟版主說抱歉,浪費版頁資源,但我不會再回應此賣主了,同時浪費網友時間,也深感抱歉。 我說明一下事件之經過:我7/30凌晨寫信給“吳銘世“〈無名氏〉,接著7/30的中午賣方來電,說他在木柵,我說,我在中正紀念堂附近,賣方問我,他的讓步是公館捷運站,而時間是7/30今晚上八點四十分,我說今晚我沒有空,明晚7/31才有空,賣方說他趕上班,晚一點撥電話給我。7/30下午約二點多再來電,確定7/31明晚八點四十分,公館捷運站交易,其中,我要求中正堂的捷運站交易,這樣我比較方便,也替賣方著想說,請賣方在捷運站內,不用出站,但賣方還是要求公館捷運站晚上7八點四十分交易,我也答應了。接著我去電給我朋友,想請他幫我設定,朋友好心告知此卡可能無法玩將軍,之後,我便在約下午五點左右,去電告知你狀況,接著您便不爽,就掛電話,之後便不斷的打電話來,一直至凌晨快一點了,後來我受不了,便關機了。 我回應賣方,聲明幾點如下: 一、你來信之用詞,實在傷人,我也說了,我測試ok,我便要買,實在是你太差勁 了,令人不敢恭維。 二、來信說我“打給你你都不接“、“不然就是接了故意不出聲,讓我喂老半天“、“故意放很大聲的音樂想讓我耳朵受傷“,真是子虛烏有,你說有電話有錄音,可以公開,把事情還原真象。 三、交易地點:我是希望中正堂沒錯,因為方便,而且此卡光華全新價才nt:2450元,你賣nt:2200元,才差nt:250元,我跑太遠,連油錢、工錢都不敷成本了,況且是二手的,雖然使用不到一個月,而你最後還是堅持約公館捷運站。 四、我已通知你先暫緩交易,等我確定此卡之功能後,再決定是否購買,你在電話中一直說沒問題,說你玩某某遊戲都可以,一定沒問題,可能是我cpu不夠快...,我當然也知道,但站在買家立場,我是希望確認後再買,這樣我買的安心,也不會浪費錢,浪費彼此時間,電話可還原真象。 五、我已通知你先暫緩交易,從你與我聯絡,到我去電暫緩交易,才短短不到五∼六小時,距原定相約交易時間還有一天多的時間,我連東西都沒看到,你就要強迫我一定要買、要交易,不然公開...,這似乎與{擄車勒贖,不然...},有異取同工之妙。 六、信中,我是寫我要了,但這不具法律效力,白紙黑字才有。何來耍你?買賣不成,情義在。何必如此呢?真奇怪的邏輯???舉例說:「在網路上想買中古車,便去電相約看車,後來有某些因素不要買車、也不想去看車了,賣方一定要你買此車,說你自己說要買的...。」請問,你連車子看都沒看過、也沒試車過 ,你要買嗎??還是你去中古車行試完車,並找有信用的車行,且詢問多家中古車行後再下決定呢? 不能因顯示卡nt:2200元,而中古車nt:50萬元,就有不同的邏輯、不同的標準吧!! 七、信中又說”耍人就說一聲,還找理由”,我若要耍你了話,我還用真實姓名、hinet的電子信箱、中華電信的門號???賣方你呢?用吳銘世【無名氏】為名、用yahoo的電子帳號、用0960...,不知是那一家的?還是預付卡?【我對0960不清楚】,相較之下,誰較有可能沒誠懇的想交易? 八、來信中寫“既然答應說好了,怎麼可以因為你朋友的兩三句話就反悔,那你朋友如果叫你去吃屎,你會去吃嗎??騙誰啊!!“,真奇怪的邏輯???我是相信我認識八年多的朋友,還是相信一個用“吳銘世““無名氏“,而且不懂禮貌的、素未謀面的人的話???我不知“朋友“在賣方你心中的定義為何?難道你的朋友都不能 相互信任?都叫你吃屎、...? 以上是個人的一些說明,浪費資源、浪費各位大大的寶貴時間,深深的一鞠躬。 這次我是栽了,唉.唉唉..唉唉唉... 謝先生 以下是我寫信給賣方後之賣方的回信內容: 拜託 你惡人先告狀 打給你你都不接 不然就是接了故意不出聲 讓我喂老半天 再不然 就是故意放很大聲的音樂想讓我耳朵受傷 惡劣的買家 而且我們原本已說好明晚在中正紀念堂交易了 我已經讓步配合你了 如果你明天不來 放我鴿子 很抱歉了,只好將你的姓名及電話公布於網路上 列為"爛客"讓其他網友提防 這本來就是你的不對 既然答應說好了,怎麼可以因為你朋友的兩三句話 就反悔,那你朋友如果叫你去吃屎 你會去吃嗎?? 騙誰啊!! 耍人就說一聲,還找理由 我再等你釋放善意的回應 明晚我會在中正紀念堂等你 你要是放我鴿子 那就... 直接公布為"爛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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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ja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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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虛無飄渺處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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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道歉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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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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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怕被瘋狗咬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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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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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怕被瘋狗咬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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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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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約定好時間而沒到那才是爛客,OK?
我曾經跟網友約好光華交易,從淡水大老遠跑到光華,結果到時間了,對方還一直不開機,最後等1個多小時終於開積了,但是居然回我一句『賣給其他網友了.....』,這樣應該比你們交易中有問題的那一方更惡劣吧? 我也曾經跟網友約好交易,交易前沒多久又打來說預算不足,不想買了,我也沒說啥,最多只是在刊登再賣給下一位網友而已,也沒必要硬逼對方買吧?硬逼對方買下的話,對方也用的心不甘情不願的,萬一不是當場測試交易而只有自取或郵寄,那對方懷恨在東西上動點手腳再說有問題而硬退給你,若東西還在保固中還好,萬一是沒保固呢? 我賣東西賣出後即使東西沒問題,但對方用不滿意7天內也都還是可退回給我(不過來回運費對方得自付),偶而也還是有網友不會安裝使用而退還給我(RAM不相容、RAID卡不會安裝等),我也沒說啥,就當成7天產品試用期而已嘛,只要對方不搞壞東西我都可接受退錢 買賣不成大家也都還是可作個朋友,沒必要只為了一句『確定要買』而讓自己的醜態都暴露出來吧? 此文章於 2003-08-02 11:46 AM 被 chinchokim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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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虛無飄渺處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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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朋友說的沒有錯∼∼給您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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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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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交易都還沒有...
就打ㄌ二十幾通電話來恐嚇人家不准反悔.....@@'' 買賣雙方還未付錢及取貨時...本來就還有在商量ㄉ餘地 即使取ㄌ貨後...物品有瑕�**椄O要解決 此文章於 2003-08-02 06:45 PM 被 evan-z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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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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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實用邏輯來判斷,任何人都可以反悔的,不管先前立下什麼約!
但是道義上似乎就講不過去,所以買方並不需要買您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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