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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銀河天使基地
文章: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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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Me To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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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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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召可能都是通信或者電話點召了吧........
至於教召就比較麻煩了. 目前教召是以退伍開始算八年內四次.二年教召一次.....一次12天,中間週休二日. 士兵每日700.士官800.軍官900.領導缺加100.要打靶...... 以上是我91年被教育召集所知道的,不知道以後還會不會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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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漫遊台灣
文章: 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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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動員令」.....
引用:
我昨天也收到了 退伍已3年 我是屬於免教、點名的一類 還收到這一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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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 ju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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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新店市中華路74號
文章: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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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Re: 「動員令」.....
引用:
除非是 禁役,免役,停役,死亡,喪失國藉或除役,不然沒有所謂"免教、點名的一類"....您應該是符合"緩,儘,逐召"中的一項,其意義"暫緩"召集,並不是免除召集...當戰爭發生,後備員額不夠時,仍然會被"召集"....不過若光以教、點召來看,的確沒事不會去召集您.... 但請注意,您如果符合"緩,儘,逐召"資格,必須去戶籍地兵役課辦理才算數,(若是學生則由學校統辦)如果沒辦,還是得去的....至於您會收到,很有可能是"緩,儘,逐召"原因消滅....當然也可能是作業疏失,您最好去查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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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月面基地
文章: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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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Re: Re: 「動員令」.....
引用:
報歉,我補充一下, 這跟你當兵所佔職缺有很大的關係, 專長及領導(官、士、兵)科是有較多機會被光顧的! 至於一般通用性的職缺退伍的,是國防部認定教沒利用價質的,所以很少會光顧你的! ex: 你是汽車修護兵或班長退伍,那你被光顧機會就大增了, 你是文書兵退伍,那你就被認定沒有利用價值的一群! 你是連長或作戰幕僚職退伍,那你被光顧機會就大增, 且不只點召甚至教召機會大大增加, 你是幕僚官通科職務退伍,那你就被認定對國防沒有利用價值! 至於精進士官睡覺制度的士官我就不太清楚了? 現在瞭了吧! PS:跟佔缺有關,實際做的工作沒人會知道,懂嗎? 所以古人所說『名正言順』在軍中是該落實一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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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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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駕駛兵退伍的三年多了也不曾被點過我也是被忘記的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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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新店市中華路74號
文章: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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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Re: Re: Re: 「動員令」.....
引用:
您說的是"要員"的選取順位原則,而原則是會隨時空環境而改變...您所謂的占缺情況也是如此,人力總是要挪到"可以用"的地方,不單是在軍中如此,民間企業更是常見,而且更為彈性,如果總經理都兼業務了,副理好意思不去做些庶務嗎? 軍中有很多幾十年沒有補足的缺,也有幾十年有人占那個缺卻沒做那個事的...這跟平時戰時有關,有些東西平時一些用處也沒有,但是在戰時卻很重要,因此必備而不用,人也是一樣,但人在"備而不用"時不是擺在那裡放著,而是找些平時的事給他做....再加上時空條件會變化,所現在才需要"精實"一下,但再怎麼精實,還是會有"備而不用"東西出現.... ====================================== 再強調一次,"動員令"是要做"動員召集"用的,和"教,點召"沒有直接關係,但收到動員令,在平常沒有動員需要時,會以"演習"的方式,對收到"動員令"的要員實施教點召....這張紙主要是通知,萬一國家需要動員時,您會是第一批報到的! 相關條文: 兵役法 第 37 條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應下列召集: 一 動員召集:戰時或非常事變時,依作戰需要實施之。 二 臨時召集:平時為現役補缺,戰時為人員補充或在軍事警備上有需要時實施之。 三 教育召集:依軍事需要,於舉行訓練或演習時實施之。 四 勤務召集:戰時或非常事變時,為輔助戰時勤務或地方自衛防空等勤務需要實施。 五 點閱召集:於點驗或校閱時實施之。 動員另以法律定之。 兵役法施行法 第 27 條 教育召集或勤務召集之範圍、人數、時日,由國防部按年度計畫實施,於 退伍後八年內,以四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二十日。但國防部得視軍事需要酌增年限、次數及時間。 第 28 條 點閱召集之範圍、人數、時日,由國防部按年度計畫實施,於退伍後八年 內,每年一次,每次以一日為限,必要時,國防部得視需要酌增年限、次數、日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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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mask
文章: 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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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Me Too+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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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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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84年退伍到現在也只被點召過一次
我是顧微波台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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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Death Star
文章: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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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神怎麼這麼清楚啊?
果然不愧稱為蓋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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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我不喜歡注音文...非必要的語詞打注音文 我選擇不回應 ![]() 話多,並不代表言之有物..自勉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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