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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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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發弟 也是常常跟警察玩遊戲的 嗯 ... 我星期2開庭...(有關高速公路超速) 到時候等我的消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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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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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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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 看起來好像不錯哩 可是... 那個網址的部分 想說 花點錢買... 會比較好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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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花果山
文章: 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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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會吧.... 你是去開什麼庭?哪一條? 放心啦,不會有事的 我先前也是高速公路,我是超級累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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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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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 我講了 不喜歡的人 請不要回應 拜託 不想引起口水戰 看看就好 嗯 我的紅單上面寫了這些 1.高速公路超速 2.警察攔截不停 加速逃逸 3.行駛路肩超車 4.隧道內任意變換車道 一共是上萬元的罰款 但是...卻沒有把我的"英姿"寄給我(照片) 且並沒有把當事人(我)追到... 我當然上訴囉 結果鬧到法院去囉 星期2開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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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花果山
文章: 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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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只是錢的問題....好解決 不過通常這種法院判下來都是警察那邊贏的機會多一點... 這種舉發沒舉證照片,是很不合理的... 只是交通庭的法官通常也沒啥水準 如果申訴不過,就拿駕照去押吧,關幾個月就沒事了 這我也常碰到,反正不要停下來就對了, 事後還可以申請轉移駕駛人 這種罰單我大都"讓"他們,反正一張駕照一年可以用3-4次,夠本啦 還可以借用別人的 免驚免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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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花果山
文章: 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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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有沒有聽過? 第一: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五四條所載「犯罪事實應依證物認定之, 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 第二:違規事實應依證據認定,無證據不得推定違規事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準用刑事訴訟法第一五四條。 第三:舉發機關之指述係使被舉發人受處罰為目的,是以舉發機關之陳述是否與事實 相符,仍應調查其他事證加以審認,不得以舉發機關之指述為唯一依據。 第四:違規當事人就不存在之違規情節不負自證清白之責,如舉發機關堅決主張違規 ,自應由其負舉證之責任提出違規證據資料,以維護中華民國國民所受憲法保障之 權利。 不過法官不見得吃這套 駕照準備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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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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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 我不知道耶 我去的是地方法院.... 看看吧 ... 對了 妳的車子 是手排的ㄇ 日蝕 手排的滿少的 如果是~ 改天約出來看一下 但是自排的也可以啦 可是你要重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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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花果山
文章: 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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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祝你好運,希望可以免罰 我的是手排四傳 .....算是稀有動物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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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YVR
文章: 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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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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