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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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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車子不會不是你的,因為財產登記在你名下 我那回文有講,你丟進去混到,鋁罐除非你寫名字上去 前面網友也說了,公司福委會有交代,變賣都回這邊 真要跟你計較有得灰 反正自己衡量,我個人看過很無聊事情鬧上法院,都是要不要做問題 若真要給你好看,亂咬你這邊也得舉證,幾個鋁罐就夠你玩 之前看過一個跟公司鬧翻,平常公司都睜隻眼閉隻眼,鬧翻後就告侵占那些 調解和官司弄很久,說真的除非你時間多。 此文章於 2025-09-21 08:55 AM 被 cys07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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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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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就灰色地帶,正常公司不會以法律程序處理,
因為真的走法律程序不僅大家撕破臉,很高機率也是不起訴處分。 公司日常有太多事情可以嘴了,但目前沒看過有人出事 ![]() 1.用公司插座幫自己的3C產品充電 2.下班前拿2公升大水壺裝RO水回家喝 3.收到30頁的個人電子保單,用公司彩雷印出書面 4.早上上班前買的菜、肉放公司冰箱 5.家裡垃圾順便拿來公司大垃圾桶來丟 6.周末開車出去玩的油耗,選平日加油來報公帳核銷 不勝枚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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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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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訴也要跑流程,你期間換工作也要請假或是根本卡住。
反正看你覺得那幾元值不值得 就是看過真計較 這年頭還是要學會自保,有些不經意覺得是小事,可能真鬧翻變成搞你的大事。 工作環境也一定有那種報馬仔,你可能平常還不知道哪邊得罪對方。 此文章於 2025-09-21 09:08 AM 被 cys07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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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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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車的所有權還在你身上,本來也是財產。 問題就是有人不要鋁罐,已經變成無主物了。 你先想一下,有一台報廢的車停在公司的停車格裡,先不管產權,該歸屬於誰?再想一下如果車主都已經註銷產權,連車牌都繳回了,就是無主物了。 其實誰去處理就算誰的。 前面有人提到,家裡的垃圾拿到公司丟,還有人會拿到百貨公司的垃圾桶丟。 此文章於 2025-09-21 09:14 AM 被 沒問題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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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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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垃圾只要還沒經過處理就是公司的財產,這種事可大可小,像以前有店家將回收物放門口被人拿走,收回收物的人沒經過同意隨意拿取就被店家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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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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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公司先拿出購買證明,證明廢鋁罐是公司購入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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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刷存在感,要想這麼多廢文出來發,我真是服了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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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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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也有個清潔隊員中招,他好心給人
公家單位被發現更慘,最後就算免刑,這期間身心煎熬.... 清潔隊員贈拾荒婦回收電鍋遭訴 最高檢:貪瀆損害輕微可請求免刑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509170181.aspx 私人公司就看你自己跟公司,還有主管同事怎樣 還是那句要懂得自保..... 不然倒楣到時候你還是要跑流程 此文章於 2025-09-21 09:30 AM 被 cys07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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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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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你管不到的地方 做你不該管的事情~~~~~~~~~~~~~~~
就算你是好心 ============================ 基本上 人家的地盤 人家最大 你去動人家的東西 不管裡面東西是不是別人不要的 勸你不要亂動 惹禍上身 就算你覺的還好 但人心難料 你身旁的同事 老闆 能認同你的行為嗎!? 而且 動了 福委會的利益。 擋人財路 如殺人父母 這句話不是假的。很多時後 你無心的小事 在別人看來就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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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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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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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這不一定,那是因為店家自己收集的,當然算店家的,車主若是自己不要又報廢,公司自己不處理,要是車主突然趕回來自己處理,算公司的嗎?當然也不是。 無主物,就看誰要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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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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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意+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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