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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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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還幫忙檢舉[紅十字],ID:老老濕,於七嘴八舌異言堂,散佈政治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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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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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斯斯有兩種,警察也有兩種。 藍色警察殘民,綠色警察護民。 天堂桃園,人間樂土,綠光戰警,降魔護民,掃除黑妖,萬死不辭,一旦變色,煉獄降臨,戰警化藍,綠光不再,瀕死黑妖,重新壯大,藍黑一氣,殘民以逞,畜生當道,禽獸成群,天堂之都,哀鴻遍野,嗚呼哀哉~~~~~~~尚饗! ![]() 人民貼文 也是人民的權利,又沒犯罪,為何不能發貼文,這是威脅嗎? 就在團隊發出聲明後,一位自稱楊梅派出所所長呂尚紘的人員該篇貼文底下留言表示,「請你直接來派出所報案並提告,而不是用這種方式在網路上貼文發酵,我們員警去處理的時候您還感謝我們員警的處理,現在卻在網路上貼文,請問您是什麼心態?您來報案我們一定把鬧事的人揪出來,而不是事後在網路上貼這種文」。 呂所長這篇回嗆文,是怎樣威脅當事人不能貼文?呂所長強勢表態不要用貼文的方式來表達訴求,和你所講的當事人不能發貼文是一樣的意思? 你小學的國語老師是誰?叫他出來認錯謝罪! ![]() 回嗆是一回事 公民耍婊又是另一回事~兩者不相違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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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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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爛果然腦殘
警察那樣好當 缺乏法律常識的 該去重新上課.學習一下法律常識 不適合就給淘汰掉 哪來鐵飯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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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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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假設呂所長在網路上留言,不准你們再貼文,麻煩萬能博土法律上師老老濕,為所有網民開示,呂所長犯了甚麼法律罪名? 妨害自由罪?公然侮辱罪?強制罪?還是~~~~~~~~~~~~~死罪? 你懂個屁法律,你只會非我族類殺無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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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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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 臉書批蔡英文用人政策「政治黑金化」 蘇煥智誹謗判無罪
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前年參選台北市長,在臉書批評前國策顧問黃承國父親過世時, 有高階警官去靈堂拈香、折紙蓮花,被依加重誹謗罪起訴。 蘇辯無犯意,只是在評論前總統蔡英文用人政策,台北地院今判蘇無罪,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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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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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網路上 一面倒批評警察濫權 腐敗爛 要不要去舉證一下.警察沒有濫權 ![]() ![]() ![]() 基隆罷免時 不也警察出來關切? 台中罷免 也有警察出來關心😂😂😂 一切依法處理 ![]() ![]() ![]() ![]() 此文章於 2025-01-15 06:26 AM 被 老老濕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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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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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員警繞道送蛋糕竟遭加重背信緩起訴 民團痛批司法濫權
台北市松山警分局一名張姓員警,於去年1月開警車執行巡邏勤務時,繞道前往內湖區三軍總醫院, 為擔任護理師的女友送上蛋糕慶生,遭民眾檢舉。 檢方調查,張員駕駛公務車超越其巡邏勤區範圍,論處公務員違背職務、損害公家利益(汽油消耗)的背信罪, 且因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案,要加重其刑至1/2,但考量他認罪、知所悔悟, 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並要求繳交公益金1萬元;張員另繳回多消耗的油資21元。 李震華分析,背信罪是受託執行任務之受託人,違背其受託之任務內容,致損害委託人之利益,方才成立背信。 然而,警察開警車巡邏,順便繞道去辦私事,仍然是在執行巡邏的狀態,最重要的是, 該警員也沒有具體違背職務的不法行為,遽論以「加重背信罪」,顯然與背信罪的規範條件及目的均不合! 何況,檢察官給予緩起訴1年,等於在法外施恩,宛如在展現恩威並濟的官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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