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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21
文章: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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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它只是個孩子啊.......... ![]() 引用:
可以查查李泱輯開槍案、張景義案.....都是正當防衛...但還是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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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只是減少人的工作,或提昇工作效率 更重要的是你對要做的事情到底有多深的了解 沒有足夠了解自己的問題只想站在巨人肩膀上 巨人依然是巨人 山頭往往不是目的地 你不僅上山白費功夫下山還要重新迷路一次
此文章於 2023-10-19 12:06 PM 被 hillhs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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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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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哦
要好幾審啊 還要看你怎麼辯護啊 不會辯就要找律師 最後無罪也是磨死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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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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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辦法,之前太多判例太瞎~ 隨便拿一個小偷闖入私人民宅,裡面有孕婦,然後海陸的老公為了老婆&肚中小孩, 死死鎖喉不讓小偷有機會反抗,最後...自己去看判決... 法棺:那個為何不奪棒奪刀,為啥要反抗... 還有很多警察開槍,造成歹徒死傷的,歹徒家屬刑事告不成,來給你告民事, 警察還要賠錢給家屬的... 你說呢? 要補腦,來講個補腦的,選你這一生至親的人(父母、老婆、小孩等等), 被歹徒拿槍或刀抵著,你剛好有機會拿刀反擊,結果緊張、情急、憤怒,慌亂之下, 下手太重+角度剛好,一刀刺進歹徒心髒。 台灣法棺:你為何不順從歹毒,等警察來? 你怎不先跟歹徒說情說理? 你為何不刺歹徒手或大腿不會致命的地方? 歹徒手中的可能只是玩具槍玩具刀... 歹徒律師:歹徒只是威嚇,沒有真要殺人質、 他有沒真的傷害到你家人(沒見血),你為何要下殺手,不符合公平比率原則... 歹徒家屬&媒體:他平常很有禮貌,他上有老母下有妻小要養,是個孝子... 此文章於 2023-10-19 12:24 PM 被 A10_DD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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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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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二個案子最後還是好的 我記得有二個例子是嫌犯開車, 一例是葉驥開槍判刑,對空嗚槍,後來開槍打穿肚子,被判刑,法棺說對輪胎開槍就好 一例是警察開槍打輪子,但後來打到腳,被判刑,法棺說閃開就好....懶的查是誰了 ![]() 法棺: 警察開槍打人不行,要打輪胎; 打輪胎不行,閃開就好; 嫌犯拿刀,要空手入白刃才是王道.... 一切都是我說了算 ![]() 此文章於 2023-10-19 12:24 PM 被 跳海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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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21
文章: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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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法棺真的很強!!!用嘴就能抓犯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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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只是減少人的工作,或提昇工作效率 更重要的是你對要做的事情到底有多深的了解 沒有足夠了解自己的問題只想站在巨人肩膀上 巨人依然是巨人 山頭往往不是目的地 你不僅上山白費功夫下山還要重新迷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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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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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李泱輯是刑事判決有罪,哪來的正當防衛。 張景義是刑事部份無罪,民事部份由其他民間團體募款給付,法院判決部份是免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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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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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泱輯前2槍射中王嫌大腿,王嫌已倒地無法脫逃,但李員又補上2槍。
判決書指出,當時王某未攜帶槍械。 而樓主貼文的犯人已經舉槍對準民眾,且女警沒有對倒地犯人補槍。 整個過程差異很大。 此文章於 2023-10-19 02:32 PM 被 bluec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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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21
文章: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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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感謝指正。 個人對於李案,也是覺得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以犯人之前帶槍的前科.... 我絕對不會想要國內警察像國外警察一樣,只是一個猶豫二個警方就被犯人帶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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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只是減少人的工作,或提昇工作效率 更重要的是你對要做的事情到底有多深的了解 沒有足夠了解自己的問題只想站在巨人肩膀上 巨人依然是巨人 山頭往往不是目的地 你不僅上山白費功夫下山還要重新迷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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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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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光休假帶槍回家就不可能,更別說當場擊斃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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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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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 警察就算值勤看到類似情況
也沒有那麼迅速拔槍射擊的習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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