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584
|
我是覺得機車騎士一直故意回頭這動作真的沒必要啦
要說這動作不是在挑釁後車我也不信 騎士的部份…放單手騎車→好像也是公共危險? ![]() 然後是汽車第一次嘗試超車時刻意去擋車,這個也是違規 其他…好像都是模糊地帶?影片裡看起來是轎車的明確違規事證比較多的樣子 這是我覺得轎車問題會比較大的原因 -- 是說看到TVBS新聞了,說駕駛當下離開現場,事後報警+到警局投案不算肇事逃逸耶 這招或許可以學起來 ![]()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以影片的部份來看.
我個人認為是機車問題大.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8
|
引用:
我推測是汽車聽到後面的機車引擎聲追上來了, 本來超車後要回到外車道, 怕撞到, 就又回內車道 誰知機車是從左測超車, 結果就 GG 了. 不過只是我個人猜測, 也蠻有可能如你所說的故意回左邊去撞機車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24
|
我目小,有沒有人看到重機有裝後照鏡?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27
|
引用:
把人搞到理智斷線是呆子,還是以小博大 今天如果是大車或是8+9的話............... 肇責跟交通規則只能是家屬跟法官在談 上次水産車貨車跟重機事件,貨車過份 這次重機喔....算了,不想造口業 開車里程至今超過70萬公里,再怎麼不爽,也不敢故意去前方擋人去路 對方再怎麼違規,是警察的事,不是我的事 此文章於 2023-03-19 01:03 AM 被 阿魯米 編輯.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蒿棘居
文章: 1,436
|
引用:
台灣有一堆駕駛認為 就算在內線(超車道),只要他沒超速 他就完全沒錯 反正,老衲是相信達爾文的 ![]()
__________________
路很長,夢卻難圓 如果可以,我想縮短天空和大地的距離,夢想和現實的差距...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
引用:
就算是機車超汽車 同車道超車本來就是違規 汽車怎樣偏移都是在同車道內 無違規 等於無肇事責任 反倒是機車由後衝撞汽車(汽車無煞車,機車由後方撞上) 搞不好汽車有機會要求機車騎士賠償所有損失 |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4
|
是說重機騎士怎麼會想從內線硬要超過去,那種夾縫距離超危險的,這種看法官怎麼判了
路權很重要但用生命捍衛就沒必要了,死了或許還好,但萬一斷腿斷手,要一輩子坐輪椅 或沒手能用,就算有賠償你的人生也只剩黑白了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208
|
騎士命大上半身沒有去撞到分隔島上一根一根綠色柱子
撞到的話大概身首異處吧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550
|
影片開始畫面
二線道左右一台並行 超不過去就慢下來換車道 就算以極限騎在內車道 也不可並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