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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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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陳情蔡總統!教師揭德僑圈「N號房」投訴4官方被消音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6313361 吳品瑜提供她與謝志偉來回的信件。她在信中提出兩大訴求,包含調查、成立性平會。調查有兩方案,第一是希望委請行政院性平會,以公正第三方獨立調查;第二是礙於王姓副主任已是德國公民身份,由台灣駐德外館向德國警方報案,司法獨立檢調小組偵辦,外館與僑委會提供外籍受害者法律援助。 不過,書信往來中,謝志偉本來稱此案涉及民宿、語言班等,均非我官方舉辦,難以介入;在吳品瑜再次表達訴求後,謝志偉在信中表示該名王姓副主任剛請辭,並以「我會另外回覆XX(一名受害者的mail)」,暴露一名申訴的受害者E-mail;吳品瑜質疑怎可洩露後,再稱「抱歉,我假設妳與受害者應是一起的」。 謝志偉在信中道歉後,提出多項疑問,包含哪個單位成立性平會?誰來主導?如何發動調查?此會是臨時性質、或針對本案、還是常設?調查權基礎在哪?若被調查者拒絕出席或受調查,委員會有何拘束力?加上王已辭副主任,若拒絕出席性平會,將之合處?因此認為該中心和僑務處應聯合成立臨時性平會。 ------------------- 當事人鬧出事的時間和地點,都是當事人還沒在官方任職期間, 而且當事人現今已離職不在官方單位, 官方要拿什麼在德國去抓當事人過來? 德國公民身份,事件又發生在德國, 外加此案涉及民宿、語言班等,均非台灣官方舉辦, 請問不找德國司法單位,轉找台灣官方是正確的嗎? 台灣官方有權力在德國發動調查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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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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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加害嫌疑人至今依然拿中華民國的資金在活動,既然品行有問題,為什麼外交部卻 依然跟他合作,讓他在海外代表台灣? 而且他是德國台僑救助會的高層,有受害者本想去尋求協助,卻赫然發現該會是他管理 的,你要說他跟政府沒有牽連,鬼才相信。 還有根據影片訪談內容,性騷擾甚至性侵案件,是十幾年間陸續發生,到底有多少受害 人不清楚,一直收到被害者聯繫,所以他應該是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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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 此文章於 2022-06-08 09:08 PM 被 Quaker20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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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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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德國「台灣中心」被爆性騷案 僑委會4點聲明回應了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ingnews/3927248 僑委會解釋,吳品瑜目前未任職該中心,被指控人王副主任今年4月間已經辭去職務。吳品瑜指控性騷擾情事,發生於2009年至2017年間,當時台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尚未成立,且案發地點在民宅,而目前2人都未任職於中心。此疑似性騷擾事件之時間、地點與當事者均與中心無關。但有提醒,若有被騷擾之當事人,可向當地警察司法機關提出申訴。 僑委會強調,該會對在外國成立僑團(國際傑人會德國總會)內部發生事情沒有司法管轄權,無法對該性騷擾事件進行調查與處分。另王前副主任為德國公民無我國國籍,案發地點在民宅,我國無司法管轄權就此案進行調查處分。已建議宜由當事人依照德國當地法律,循司法途徑尋求救濟以維權益。 ------------------------- 這些所謂的僑團,都是私人舉辦經營的, 有狀況時當然會請駐外官員來抬轎這很正常(不去又會說駐外人員不做事), 但也因為是私營,政府無管轄權,只有當地司法單位可以申訴。 不要看到僑團有台灣字樣就認定是政府管的。 講了一堆話, 時間是在嫌疑者還沒任職於官方單位期間, 地點在德國民宅,嫌疑者是德國公民無台灣身分, 這種情況就是不會去找德國司法單位處理? 偏偏找沒管轄權的台灣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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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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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假設真有這案件
台灣跟德國沒建交 在德國的是辦事處 沒治外法權 辦事處處理的話 對德國官方來說那叫吃案的非法行為 報警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台灣這邊能做的最多是解除跟該僑團的合作 沒有法律上的實際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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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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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終還是要訴諸法律,但調查的目的是釐清相關人員責任,還有協助受害者,因為有許多 人是短期留學,現在根本不在德國,要打跨國官司非常困難,我想加害嫌疑人就是吃定這 一點才如此囂張,時至今日加害嫌疑人依然是台灣中心董事,依然可以得到台灣資金補助 ,這是最讓人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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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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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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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加害嫌疑人只是卸除職務,但依然擔任台灣中心董事,同時還有其他僑團組織的頭銜。 那些僑團是有收台灣政府補助的,要說台灣完全沒有權力管並非事實,而且他們有承接 台灣委外的業務,本應協助台僑卻做出這種事情,中央把權責丟給謝大使,但是從訪談 影片中得知加害嫌疑人與謝大使交情不斐,所以受害團體希望能有公正的第三方主持性 評會議,展開調查,事情也就卡在這邊沒任何進展。 從大家回覆可知,大部分的人還沒看訪談影片,不知道癥結點在哪,才會把事情簡化成 報警就解決了,我個人是希望多釋出一些證據,例如對話紀錄之類的,不然在台灣是掀 不起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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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 此文章於 2022-06-09 09:46 AM 被 Quaker20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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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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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經新聞曾想採訪海德堡台灣中心,但是被台灣官員禁止,前面有人說台灣中心是私人機構
,其實不然,此中心可以說是官方直營也不為過,其性質就跟中共的孔子學院有異曲同工之 妙,都是政府的外交、政治手段之一。 我覺得台灣媒體跟政府有意無意的冷處理這件事,因為是蠻大的國際醜聞,但是我希望台 灣民主不是虛偽的良善,而是願意面對及處理不光彩的一面,才能避免同樣的事情一再發 生,台灣駐外單位或是相關人員爆發性侵已經不是一次兩次,台灣政府的不積極不面對, 要負相當的責任。 https://youtu.be/ehGbPjQdE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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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 此文章於 2022-06-13 11:31 AM 被 Quaker20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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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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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駐外單位到底發生甚麼事情? 天高皇帝遠管不著?
不要活在台灣好棒的泡泡裡,認真正視我們的問題! https://youtu.be/EongC9Lxk0E https://youtu.be/zF9qe5IYDH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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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 此文章於 2022-06-13 01:20 PM 被 Quaker20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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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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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癡操作
如果第一時間就去德國警局報案 翻譯不是問題,警察會想辦法找到...後續很快採到檢體證物 那麼...那警察就會找到那男的問話...順便刮口腔dna 後續再來正式的偵訊筆錄...會不會收押...不一定 再來開庭 總之...就算最後沒罪,那男的都得脫層皮 過好幾天都沒報案? 透過網路說那男的性侵? 那男的可以反控誣告.... 找外交部幹嘛? 又不能幫你抓人 又沒報案...想把他停職都沒辦法 這又不是有人來說一說,就能隨便處理的 正常都是,報警...就先把他調離職位 起訴...就停職 判決有罪...才開除 連報警都沒有,就跟具名黑函一樣 你就說說,我就聽聽...公家機關完全沒辦法做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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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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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事情不是一件兩件,是有許多受害者,性騷擾或是性侵受害者,九成以上不敢說出來, 這還是國內的數據,更何況是在國外人生地不熟,而且有許多案例是難以蒐證的,除非 是有接觸性器官並留下DNA,不然單純毛手毛腳你要怎麼蒐證? 我覺得檢討受害者的人,傷害不亞於直接加害者,也讓受害者更不敢出來指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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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 此文章於 2022-06-13 03:20 PM 被 Quaker20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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