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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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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常見的作法是原廠和客戶喬好後給代理商出貨 這樣也不行的話就不曉得是客戶不開心還是代理商不開心這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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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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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文中: "總"的這個加上地方法律可以通殺 ,看不懂還請教是什麼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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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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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設備/物料而言, 總代理從銷售到事後任何情況處理都要負責. 地方法律就是看設立如果起爭執的時候, 裁定法院所在地. ... 理論上會袒護當地廠商, 所以說通殺. (但這只是理論~) 偏日商讓當地廠商自己外面解決的也可能有過.. 我不太亂搞所以不清楚. 會這樣搞的人也不太會出現在我的圈子, 所以無法跟你說更明白. 而普通代理, 很多時候都只是溝通用的傳話筒? 頂多額外處理一些小事情. 此文章於 2021-04-07 09:48 AM 被 Earstorm-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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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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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假設題: 原廠與代理商合約有註明:直接採購條約為1億美金。 只要訂單夠大,這樣原廠是否可直接出貨客戶,就不用受限地方總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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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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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曉得你這種問法用意為何? 總代理就我所認識的根本無關乎金額, 純粹就是"總." 銷售, 售後服務, 境內設點, 所有的事情都要處理好的意思; 且原廠不能插手它的管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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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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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剛與朋友聊到 原廠、(總)代理商、經銷商的問題(以西門子做解釋);方得知新名詞"直接採購條約" 才會有假設題,以站在原廠業務效益最大化,當客戶訂單大於一定金額且直接與原廠接洽,變成原廠自行處理訂單。 期望大家經驗交流,順便訂正觀念。 此文章於 2021-04-07 10:48 AM 被 polo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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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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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西門子, HITACHI這種足夠大的, 有足額金額的採購條約也會建立在能夠直接服務或購買者有能力自己處理一些問題, 或甚至有庫存直接換東西, 壞的寄回去原廠, 且採購者有自己的人可以把程式/數據抓出來...etc 以此類推. 並不是光講一個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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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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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上升到國家政府出面就不一樣 像華為就是 一張公文下來就可以把華為打死 列入黑名單 簽約合作100年也要在期限後停止再合作 做生意最擔不起的就是政治風險 之前車用晶片也是 各國政府出面 只好讓他們插隊 政府總有些特許權 像外交人員在國外就有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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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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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直覺得很奇怪樓主不斷用商業方式去問政治問題要怎麼銜接.
即使後來提出一個西門子例子, 又純粹只有金額, 不是講商業行為就只有$. 原廠為何要有代理(總代理)就是因為有些$以外的策略要執行. 特別是這種不是透過網路就能分發或服務的情況. ... 不曉得這樣講, 他聽不聽得懂? 還是他其實重點就是放在政治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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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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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根據 H及E大的看法 修正 假設題A: 原廠與代理商合約有註明:直接採購條約為超過1億美金,原廠有最終審議權利。 這樣原廠就可兼顧代理商的權益,跟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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