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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ne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引用:
作者msnow
交通違規頻傳,但民眾拍照檢舉也衍生不少爭議。交通部日前蒐集各方意見後,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正面表列十六項民眾可檢舉事項,包括惡性重大違規,如闖紅燈、惡意逼車等,但舉發違規停車必須駕駛人不在場。另也會修正規定,同一違規行為未逾六分鐘或未經過一個路口,以舉發一次為限。

現行道交處罰條例明定,民眾可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檢舉。郭姓民眾去年十一月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他認為人民不該充當執法者檢舉開單,造成民眾每天開車、騎車要擔心受怕;且民眾檢舉量大,已造成警察業務量暴增。

此案日前曾舉辦協作會議,由行政院數位政委唐鳳辦公室主辦,協助交通部、執行機關警政署蒐集民眾意見、擴大參與。

根據交通部草擬條文,針對民眾檢舉的違規樣態「有條件限縮」,臚列十六項行為,包括闖紅燈或平交道、搶越行人穿越道、不避讓救護車、消防車...

這點讚∼

有一次路邊停車格剛好有車要出來,因為後面一直有車過來,所以那輛車的左前輪出了車格,但車子還在車格內,我停在車格後等車子開出來。

結果後面有個騎機車的道德魔人可能被我的車擋到,就嗆我違停!
我說,我只是臨停等車子開出來而已,又不是停車在這裡,他就嗆了一句「臨停也不行,駕照撿來的嗎?」

真是倒楣,遇到瘋子!自己不騎進快車道(該路段只有一快車道和一慢車道,停車格就在慢車道上),偏要來慢車道擠∼

我知道上次就有新聞報過這種被檢舉成立的案例,問題是這罰得根本不人性、不合理∼
這次改得好!
     
      
舊 2021-01-28, 03:1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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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nes離線中  
tklkk1
Advance Member
 
tklkk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濁水溪旁
文章: 382
遇過幾次排隊下交流道
遇到硬插隊進來
造成緊急煞車的危險之後
你就會想要檢舉插隊的車
 
舊 2021-01-28, 03:53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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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lkk1離線中  
msnow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引用:
作者tklkk1
遇過幾次排隊下交流道
遇到硬插隊進來
造成緊急煞車的危險之後
你就會想要檢舉插隊的車


危險駕駛, 逼車
我遇到也是歸藍波火
屬那兩種己是重大違規 當然可檢舉
舊 2021-01-28, 04:18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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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ow現在在線上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什麼時候要道路CDC+AI處理? 說真的台灣的稅收可以靠這個來彌補, 很賺的.
舊 2021-01-28, 04:19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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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巴豆布妖
New Member
 
巴豆布妖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8
就檢舉魔人玩的太過火了
乖乖玩可能可以玩很久...
現在只能說自找的
舊 2021-01-28, 04:19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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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豆布妖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72
引用:
作者Earstorm-5
什麼時候要道路CDC+AI處理? 說真的台灣的稅收可以靠這個來彌補, 很賺的.

這種不用想
最近連那個區間測速都有爭議

然後因為有用到MIC的才暫緩下架
舊 2021-01-28, 04:27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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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檢舉的立意當然是好的。

檢舉不過應註明緣由發回,教育民眾。

然後連續N次不過(3?4?)停權(暫時或多次永久)。實施一段時間就可以有效減少件量。

這是我個人的見解啦。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21-01-28, 06:33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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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Vivid army
*停權中*
 
Vivid arm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3
引用:
作者cys070
這種不用想
最近連那個區間測速都有爭議

然後因為有用到MIC的才暫緩下架


是用到MIC的要下架吧...

若廠商無法證明產地非中國、並切結零組件非中國製者,須先下架。

此文章於 2021-01-28 07:33 PM 被 Vivid army 編輯.
舊 2021-01-28, 07:30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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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d army離線中  
darkangel
Major Member
 
darkange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11
那個區間測速,我覺得 MIC 只是一個下台階。

__________________
滿招損 謙受益
舊 2021-01-28, 07:41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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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angel離線中  
sutl
Elite Member
 
sut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引用:
作者莫爺
呵呵呵!一看就是沒檢舉過。

檢舉從來就是民眾提供違規證據,由警察來決定裁罰。
說民眾報復,沒違規警察能開單嗎?

個人認為在違規魔人泛瀾,輿論壓力之下,所做的權宜辦法。

就算是很明顯的違規影片,也不見得會成案,一切都是承辦員警的自由心證
舊 2021-01-28, 08:44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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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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