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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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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8年度矚上重訴字第971號被告郭濬毅家暴殺人等案件新聞稿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4-d03c3-1.html 對照其他案件宣判,我國的司法現況,亂到一塌糊塗。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674號李靖、陳天心殺人案件新聞稿 一、李靖、陳天心殺害少年A男,....... 二、案情摘要: 李靖因至新竹市立西門國小打球而認識就讀該校之少年A男(民國92年2月生),二人互動良好。李靖因感生活經濟壓力甚重而有意自殺,希望有伴共赴黃泉,萌生殺害A男。....... (三)原判決就李靖殺害A男犯行,依其犯罪之動機及目的,與仇視「社會」執拗於自我偏激想法,遂行犯罪者不同、其非屬無差別性殺人、其手段雖殘暴與血腥恐怖攻擊、凌虐再殺害等程度上有差異等,並審酌全案情節,認尚非屬「情節最重大犯罪」,難認應對其科處死刑,復審酌刑法第57條各款情事,對其科處無期徒刑。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度重訴字第11號被告陳夆典殺人等案件新聞稿 綜上,被告以殘忍手段殺害被害人,自不可輕縱。但審酌其上開所為,與無差別之殺人,或係殺害兒童、少年或其他必須特別保障之人,或係連續殺害數人而視人命如草芥而任意摧殘之情節尚屬有別,尚未達應與世永久隔離之程度。 前一個合議庭認為殺害少年非屬「情節最重大犯罪」,後一個合議庭卻持完全相反的見解,這兩個合議庭是怎麼回事? ![]() 放任法官各自為政,裁判理由互相衝突矛盾,這要老百姓怎麼相信司法體制? 自己想自殺卻硬拉無辜少年陪死,這不該判死刑?房東要求勿在房間內抽菸及勿讓友人在半夜來訪,房客不爽就殺了房東,這不該判死刑? 連續殺害自己的親人可以免死,那麼這位殺父男子,為甚麼要判他七年? 孝子護母失手殺了家暴父!鄰里幫求情 法官認情堪憫恕輕判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83470 七年還算輕判? ![]() 如果不是法律明文規定刑罰,按照新聞內容來看,判他無罪也合情合理。 看到法官宣判免死理由,提及犯罪行為非屬「情節最重大犯罪」,我就想問法官,到底你們認知的「情節最重大犯罪」,標準在哪裡! 此文章於 2020-09-05 12:46 PM 被 leek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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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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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辱罵法官就是「情節最重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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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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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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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會不會不是法官不判死,而是後面勢力或上層要法官不准判死,
不然可能會影響到國際地位..或甚麼利益.步拉布拉.雜七雜八...等等理由? 敢判死就拔下你法官職位..等等。 隨便猜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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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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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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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上面吹"廢死風"你底下的法官敢逆風判死刑,還要不要升官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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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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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原來如此!! 你這樣說大家就懂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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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許多事 成也執著、敗也執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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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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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例跟先前有個案例是一樣的,關鍵在家屬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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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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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20-09-05 07:26 PM 被 yamakaw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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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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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下次再犯又有別的理由 報導說,一,二審判無期,郭嫌不服上訴三審,三審維持原判定讞 意思是判無期這個殺人犯不開心,哪判幾年才高興? 直接判無罪? 誰叫他沒吸毒,又沒思覺失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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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18
文章: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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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殺的不是司法幫的人,都是可以教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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