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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13 您的住址: 台南or台北
文章: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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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台灣四輪大爺的觀念,撞到再怪A柱就好,霸股撞到還可怪到C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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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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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下班車多,我開車保持路口淨空但有佔用到斑馬線。
不久就紅燈了只好就這麼停著… 一個女的路過也是瞪著我、手指著斑馬線走過去…沒有凶巴巴的倒是有點俏皮… 行人有時無法體會開車者的難處…總之叭行人不太好,禮讓是應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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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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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占用機車停等區可以了解,佔用斑馬線就是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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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新竹 台灣
文章: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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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有共識才是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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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Empire
文章: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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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行人講很簡單.
但很多時後...現況是你讓他也不走..有時還要自己手揮一揮..行人才會走... 但又遇到那種.反過來揮揮要我走....不然就是玩手機要過不過的或是那種不知道站路口幹嘛的. 還有攔計程車的.. 路口小的,行人闖燈的也很多..當然他闖還是要給他們過...但有時就會有一串跟著一起闖..然後車就全卡了...駕駛要教育.行人一樣也要. 很多路口動線也設計不佳....由其是沒有左轉號誌的路口,常常看到車要轉.要先看直行車,還要看行人.風險很大,所以常有過一半行人又出來..結果轉彎車把直行車也卡下來.路口又塞了..直行車撞上的風險很多,,不然就是搶彎過去.行人被卡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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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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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佔用停等區也是錯(要罰錢)的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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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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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要求自己每次轉彎都要讓行人先走
至少能確保後面的車也要停下來等 但我覺得除此之外,交通號誌也需要改善一下 人車流量大的路口,行人號誌應該要獨立出來 不然右轉車道應該會嚴重塞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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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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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灣路上沒有行人。
2.臺灣的斑馬線是用來停車或擺攤車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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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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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3.臺灣的紅磚道給機車用來紅燈右轉或是逆向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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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8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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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無論法規是否規定,我之前騎車遇到這狀況我會停. 行人優先不該只是口號. 引用:
這說起來很悲哀. 前者大多是認為汽機車不會讓行人,乾脆讓你們先走. 後者我自己也做過那類行人,因為對方已經幾乎要轉好彎了,讓他直接先過妨礙不了我太多時間. 用路有時也需要一種互相. 一直覺得地下道設計也很好,只是現在的人似乎都不喜歡,應該是嫌麻煩. 以前初戀女友住基隆,常常去基隆找她,總會覺得基隆地下道還挺方便的. 不過如果疏於管理,就會變成遊民常駐的場所. 此文章於 2019-08-09 06:58 PM 被 brookshu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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