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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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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是這樣認為 事實上 我以前當兵考大卡軍照 筆試跟術科都要滿100分才能合格 其中還包含口試機械常識也要 還有交通指揮手勢跟車隊的指揮手勢也都要會 當初結訓沒考到的人 歸建都進了禁閉室一個月. 然後出來調到重兵器單位去扛砲了 甚至我認為交通規則經常在修 每10-20年應該定期要回去重考筆試才對 然後這10-20年期間無任何交通違規紀錄的可以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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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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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機車擋路, 汽車按喇叭示意讓路, 不讓的話, 機車理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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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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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應該有八成的人都沒駕照了,當初考照筆試,駕訓班公佈筆試成績,我那一批快二十人,只有兩個滿分,小弟不才剛好是滿分的其中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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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招損 謙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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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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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你覺得四輪擋到你的路是不是也要叭? 我今天開車就被一台白色小貨車叭,明明就單線前面又有機車,叭下去我也沒辦法加速或讓道啊,完全不知道在後面叭三小朋友? 台灣路上最沒品的都是那些所謂的職業駕駛,小黃小貨車,每次看到這兩種車我都會特別小心,能躲就躲,因為他們的態度就好像路是他們家開的一樣,從來不會照規矩行事,可以從中線直接左轉,或是從內線直切兩線到外線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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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招損 謙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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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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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看到黃燈停下,後面的計程車司機說我擋他,激動的要下車來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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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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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超時空要塞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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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居然敢逼車?真是太可惡了!一定要肉搜出來灌爆他臉書!" "什麼...?被逼車的是機車!" "嗯...咳...沒事沒事,一定是機車自己亂騎還誣賴汽車逼他" "開車的素質一向都很好,不然怎麼有權上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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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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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 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能讓不讓繼續擋路, 就理虧 此文章於 2019-07-29 08:39 PM 被 abcpanado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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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縣
文章: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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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明誠二路(自由路口到富國路口間)這一段,早就取消禁行機車
並開放機車可直接左轉不用二段式 自以為是的正義,搞得自已變成豬頭皮 還自已承認"逼車",就好像荒唐鏡:"我又跳出来了打我啊笨蛋" 這下被狠狠的打臉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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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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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面有網友提到, Bi- 是喇叭的聲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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