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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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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是以前的舊腳踏車
後面有一塊紅色反光板那個算燈具嗎? 還是一定要帶電自發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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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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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法官替天行道 平衡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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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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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無聊研究一下 居然有一模一樣的事件 ![]() (騎單車的沒事,追撞的機車反而往生 ![]() 苦主沒車燈一審判5個月 上訴後因車後有反光片 二審改判無罪 腳踏車沒裝尾燈 肇事無罪 車友譁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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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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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也譁然,無罪也譁然,群眾真難搞定
夜間騎腳踏車連反光裝置都沒有,根本是不要命了,就和騎機車沒開燈一樣吧 正常行人又不會走在車道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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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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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延伸一下
如果是走在路邊被撞沒死 但撞人的死了 路人又穿一身黑 會成為肇事次因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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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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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或者看是不是正常能走人的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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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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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說的案子有反光片, 原po案件沒有反光片,所以上訴減輕刑責機會不高, 不過過失致死判到7月應該是沒有和解。 引用:
看是道路的哪個位置、路肩、人行道還是路口。 不是正常行車位置,車的責任比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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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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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要怎麼和解?被酒駕給撞了還得賠錢給對方?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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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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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反光片那件 機車騎士是意識清楚的情況下騎乘 這件是機車騎士本身就已經酒駕 我是覺得可以靠這個點打打看 不然被酒駕追尾還要關七個月 還蠻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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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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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教騎士要守法,不然什麼叫做究責比例
只有酒駕萬惡,其他各種交通違規就沒有關係?不是一樣都叫做違法 對方不死就沒事了,交通規定不就是為了防範各式意外而已 好像沒那麼合乎人情,不過也不是完全不合理吧。不過不知道為什麼法官不判可以易科罰金的刑期 台灣人習於交通違規,也不限酒駕,真是害人害己。 像韓國比較先進,交通習性也比較接近先進國家嗎 此文章於 2019-07-27 11:27 PM 被 Melia18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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