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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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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想這種亂停車,下次找些人移車。
移車的過程錄影,表示車沒損傷,把車移到公用道路在叫警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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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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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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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移動他也不行, 只能避開cam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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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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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引進美國的堡壘制度用C4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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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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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停車費 + 自己去別的地方停車的停車費 + 前往停車場交通費 + 三不五時要去看車位還有沒有被誤停的費用 這樣計算有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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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此文章於 2019-04-08 04:50 PM 被 u85264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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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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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不能移動原因是? 違停的人沒有使用權,只是幫他移動到其它地方,只要物主找的到,偷竊罪應該也很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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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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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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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收取停車費? 賓士想借停付錢, 我還不想租!
我突然跑去你家住一晚, 被你發現了我再付租金, 可以嗎? 不行嘛! 屋主是沒有狗頭軍師哦? 當然是告侵權啊! 一樣不合解, 一樣抓去關. 以刑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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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16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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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告民事,
要直接告刑事, 竊佔罪應該能夠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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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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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記者的報導不能全信, 也可能只是停在家門口馬路, 心生不滿 有的人很奇怪, 門口停一下就出來趕 私有停車位, 甚至是私有土地, 只要一通電話報警, 警察就會查出車主電話, 通知車主開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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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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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是很困惑, 難道有目擊證人? 為何要承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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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8
文章: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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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017年4月29日,陳男把愛車停在陳女承租的私人停車位內,隨即離去,陳女返家見停車位被陌生車輛竊占,又連繫不到陳男移車,一時理智斷線,刮賓士車身烤漆洩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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