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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jwlin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7
引用:
作者OscarShih
所以老人違規在路上被撞, 還可以被賠490萬

對啊
如果這個垃圾老人不違規,會有這起車禍?
這個車禍的主因是垃圾老人違規,
換做有駕照的人騎車,也是很有可能會撞上這個違規的垃圾老人
賠490萬太誇張
賠個4萬9給他就要偷笑了
臨死還要幫他子孫賺點生活費的概念!!!
     
      

此文章於 2019-01-27 05:37 PM 被 justinjwlin 編輯.
舊 2019-01-27, 05:3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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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jwlin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唉呦, 這是一個好例子以後很好拒絕別人借車.
 
舊 2019-01-28, 09:31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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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現在在線上  
jas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松山
文章: 437
你這調解委員很有問題
上次去看一個case,委員說一定要當面付清才行
也不可以私下和解

引用:
作者bigDDD
之前家裡被酒駕的撞
肇事女駕駛開哥哥的車撞
事後說沒錢
哥哥叫黑衣人來協調
後來調解委員看對方是女生哭窮我要16萬直接砍成8萬還給分期
分一期就人間蒸發
舊 2019-01-28, 10:02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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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e離線中  
mis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DAYI5566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82022

林男把機車借給無駕駛執照友人,後患無窮!吳男無機車駕照,2016年10月騎上林男機車,搭載林男在霧峰區四德路,撞及行人80歲陳姓老翁至重傷,陳老請求490萬餘元賠償,法官判決林姓車主及吳姓駕駛要連帶賠償這筆錢。

判決書指出,吳男未取得機車駕照,2016年10月18日晚騎林男機車,搭載林男,沿霧峰區四德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當晚8時34分許,行經霧峰區四德路近林森路時,陳老正往北違規跨越分向限制線,要進入四德路,吳看到人後閃避不及,撞及原告,致原告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並腦損傷之重傷害。

刑事部分吳已被判6月徒刑,民事部份陳老請求490萬餘元,包括已支付及未來要支付的看護費290萬餘元及精神慰撫金200萬元。總計490萬餘元。

審酌被告無照駕駛,貿然上路肇事,致被害人腦損傷之重傷害,須以鼻胃管灌食、坐輪椅,日常生活2...


是,所以大家才說,車子不要隨便借人。
網路上也有很多肇事的的沒錢....車主被告的



舊 2019-01-28, 11:12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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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離線中  
小屁孩
Basic Member
 
小屁孩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0
為什麼行人違規被撞
會是機車駕駛&車主要負全責??

行人帝王條款

此文章於 2019-01-28 11:53 AM 被 小屁孩 編輯.
舊 2019-01-28, 11:51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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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屁孩離線中  
sn24576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41
剛好搜到這則舊聞

只要借車給〝沒駕照〞的人

車主依法也要負連帶責任

借車給無駕照者而肇事 檢方:車主也有過失刑責
舊 2019-01-28, 12:01 P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n245763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sn245763
剛好搜到這則舊聞

只要借車給〝沒駕照〞的人

車主依法也要負連帶責任

借車給無駕照者而肇事 檢方:車主也有過失刑責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620/1194640.htm)

你舉的例子無照兼酒駕

主題車主要負連帶責任賠償,主因並非騎車的人無照,而是肇事責任

找一些資料是這樣

引用:
在最高法院在99年台上字第1058號民事判決中,認為出借者借車給無駕照之人肇事,屬於違反保護他人法律對受害者造成損害,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出借者為幫助人(幫助他人使其容易遂行侵權行為之人),視為共同行為人,如受其幫助者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該幫助人應與受幫助之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且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除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外,均應負賠償責任。此觀民法第185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184條第2項等規定即明。



新聞報導內容提到無照者依過失重傷害罪被判刑六個月,顯見他刑事上有過失

既然刑事上判了,民事賠償當然跑不掉

報導沒有說因何刑事上有過失,個人猜測在台灣發生任何交通意外撞到人~過失幾乎都是"超速"

尤其是無照駕駛,怎會乖乖不超限速騎車?哪怕超一點點就是超速

此文章於 2019-01-28 12:44 PM 被 sclee 編輯.
舊 2019-01-28, 12:42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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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foxsimon200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192
台灣就是這樣一碼歸一碼,雖然說行人不違規就不會導致車禍發生,但行人違規罰款沒多少,根本沒人怕。

不過換個角度說,沒有駕照又沒機車的人,本來也不應該騎車出現在馬路上,跟有沒有行人違規無關才對,所以只好抓交替找車主了....他不借車就什麼問題都沒有了。
舊 2019-01-28, 12:45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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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simon2001離線中  
Earlson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70
引用:
作者NT-MAN
機車還是騎慢點...

尤其是晚上偶爾會有神秘"黑衣人"穿越馬路!

補充 : 夜晚路燈不夠亮時,只要離一點"距離"去看,啥顏色都和黑色差不多... (不過! 聽說"有些人"會看到白色的...)


白色的催下去應該也沒用吧?
舊 2019-01-28, 12:48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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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lson1離線中  
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這次是因為借車的人剛好也在車上所以賴不掉
之前有個未成年開車出車禍,死自己還死同伴的,那個駕駛的家人就說是他自己偷偷把姐姐的車開出去的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14452

如果這時那家有任何人承認車是她借出去的,那些死者責任全部就要她揹了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9-01-28, 01:45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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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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