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78
|
國際法至少包含條約和習慣法
從維也納條約法公約來看: 條約不對第三國(非締約國)發生拘束力 但是 若是第三國表示願意接受拘束則不再此限 因為我們的作為其實已經算是表達願意接受拘束 所以我認為兩公約應該對我們是"可能"有拘束力的 從習慣法來看: 如果簽署兩公約的國家包含世界主要法系國家 且在這些國家中都獲得"實踐" 並實踐了一定時間 則對"所有國家"(不管是不是締約國)都有拘束力 我個人的反駁: 條約法 我們雖然表示願意接受拘束,但程序上卻沒有"存放"和締約國"同意" 所以其未必能對我們形成拘束力 但"存放"和締約國的"同意"到底是不是屬於"表示願意接受拘束"的一環呢? 習慣法 簽署的國家很多,但確實實踐的也沒多少 真正從成文法中廢除死刑的國家也沒幾個 這根本不算是習慣法 所以對我們沒有拘束力 另外 國內的廢死團體真的很廢, 國外的都會成經濟面,社會面,心理面,人性面...有一堆論述 企圖去說服贊成死刑的人 此文章於 2018-07-05 01:05 AM 被 lora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
引用:
真的很廢 ![]() 唯有續航力是突破天際的持久 , 反廢死的人已經講到不想講 , 對既有的現實無力再談 , 挺廢死的還有講不完的幹話 他們提到這話題感覺不像在溝通 , 而是玩文字遊戲、好像辯贏就是對的 , 但現實是搞到對方爆氣 ![]() 然後他們會說自己是在講法、講道理 , 不支持或反對的人是民粹、情緒化 ... https://images.900.tw/upload_file/4...e11ccd86c28.jpg 對不支持或反對的人會貼各種標籤 , 甚至連「你這樣不就和兇手一樣」, 這種邏輯錯亂的話都說得出來 , 也常會用鄙視的口吻在酸人、自以為高人一等 ... (可能常遇到不支持的人 , 已經養成常態處於攻擊狀態了吧) 此文章於 2018-07-05 01:27 AM 被 喵醬 編輯.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24
|
從根本層面來講.如果能治本.誰願意只治標
現階段.政府根本就不知道問題該怎麼解決 獄政也沒有 有效的教化能力. 不知道本在哪.怎麼解決就算了 就連治標也不願意 然後勒. 罪犯 過著比遊民.比一些孤苦無依的家庭 還要爽的生活 多少家庭一天吃不了三餐.甚至一天只有一餐 多少老人家7.80歲了還要為了生計出來打拼 多少遊民無家可歸.有家歸不得 然後.作奸犯科.居然可以衣食無虞...... 可悲的社會...... 可悲的台灣...... 可悲的民主...... 人權. 應該是所有人共享.所有人平等 而不是只重視作奸犯科的人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33
|
引用:
這我就好奇了,台灣現在明明就還沒廢死刑 怎麼講的好像廢死方已經大獲全勝? 去問問那些法官有死刑怎麼不判?法務部長怎麼不簽下去? 藍的不簽,綠的也不簽,然後怪廢死講幹話? 那我可以說反廢死廢到笑嗎?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28
|
引用:
有阿 記者問三哥 三哥說要審慎再審慎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ingnews/2470973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5/3171726 至於殺小燈泡沒死是因為兇手有精神病史 所以有要幹大事得趕快去弄張證明 不過其實就算你窮盡一切原因還是有兩公約替你擋著 這是時代潮流沒辦法 或許不能說時代潮流不過卻是我們台灣的潮流 ![]() 要再執行死刑我覺得除非鄭捷再現 不然殺一個人甚至分屍也不會判死 殺好幾個然後沒精神疾病嗆殺法官絕不道歉也不鞠躬你可能就有機會 ![]() 此文章於 2018-07-05 04:59 AM 被 bigDDD 編輯.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
目前的討論常有一種奇怪的推斷,廢死的相對就是"贊成死刑"。
是這樣的嗎? 我常提到,商業雜誌曾有篇文章討論廢死問題,說只要延長刑期,反廢死的人可能有一半以上都會倒戈。 所以上列二分法太過武斷。不符合實情。若不是認知有誤就是刻意抹黑。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此文章於 2018-07-05 06:06 AM 被 Crazynut 編輯.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
不贊成沒配套下的廢死
配套=永遠不能放出來、不能讓他們爽爽過 死刑是不可挽回的刑罰 好啊那就像上面這樣改 那總該沒意見吧 可是廢死派卻不是這麼想 死刑犯也應該要有人權 不能苦了他們 .... 此文章於 2018-07-05 06:19 AM 被 dkjfso 編輯.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
引用:
這論述就偏了吧 所以你的結論是為了去探討治本的方法,就先放棄治標的手段嗎??? 已訂出來的法律還是要執行吧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1
|
其實國外廢死團體也不希望關到死....
所以你看我國那些沽名釣譽傢伙也沒有積極要搞配套 反正不是靠法匠故意不判死,就是技術性拖延不執行死刑 你老百姓在賭爛罵在大聲,也不怎麼理你... 頂多出來講目前廢死條件不足然後繼續裝死,騙騙呆胞也不得罪廢死團體 此文章於 2018-07-05 07:53 AM 被 cys070 編輯.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CC BY-NC-ND 4.0授權
文章: 778
|
我們不可能改變廢死人士的想法,而只能拿掉阻止法官判死刑的【二公約及其施行法】。
我們不可能改變廢死人士的想法,而只能拿掉阻止法官判死刑的【二公約及其施行法】。 我們不可能改變廢死人士的想法,而只能拿掉阻止法官判死刑的【二公約及其施行法】。
__________________
Sparc10/ 老老濕/ 豆子在本站見縫插針地去引導爭吵,反倒讓執政黨吃乾抹净並全身而退。 當老老濕被戳破言論之後,他就會轉移陣地不回應了。Kouiou回答衆多核能常見問題。 1》DefenderUI能完整發揮微軟防毒與防火牆的功能。 2》野口隆史兄建議【別用Avast防毒,並用Brave.】 台股標的:00631L/0050/6208ETF,美股標的:SPLG(SP500 ETF)、軍火股。 The Ultimate Guide to Smart Money Concepts, PM技術分析心得, Anderson金融股心得,刀疤老二心得,全聚德期權小白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