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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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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還是哈佛的........哈爾濱佛教素食餐廳的服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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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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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刷野怪卻遇到精英怪,允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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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天母 
				
				
					文章: 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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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來了, 若這事發生在米國, 這案很可能根本不成立, 那博士也不敢這般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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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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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起來就像是編故事,把KeyWord公務員換掉可以 
				
		
		
		
		
		
		
		
			是軍人、老師、企業老闆、議員、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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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廢死,救核能... 同心同德,貫徹始終,青天白日滿地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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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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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說妓者妓者 有人卻比妓者更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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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力測驗 自作自受 我好崩潰 你好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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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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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真的,妨害名譽微罪除罪化真的有必要 
				
		
		
		
		
		
		
		
		
	
	這種鳥事都能提告,更別說網路討論區那些虛擬帳戶間的對罵 根本連人都見不著,ID也根本人八竿子打不著,又不是臉書 能妨礙什麼名譽? 結果竟然三年內有兩萬八千多個妨礙名譽告訴 其中多少濫訴.....   司改決議 妨害名譽除罪化 我在200X年在PCDVD被告過一次,這個撤告,因為對方告錯人 在201X年在01也被告過一次,這個我只引言寫了「樹大有哭枝,人多有白癡」 結果被網友起鬨之後被人提告,事後此人氣消了,自己撤告了 結果只有累到告人的跟被告的 有夠浪費時間跟生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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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長野 
				
				
					文章: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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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遇到的話只會回  
				
		
		
		
		
		
		
		
		
	
	留美博士又怎樣,乖乖排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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