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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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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是瑞凡 這個案子教育部就是拿不出什麼地方違法啊 連自己提出來的時間表都打自己的臉了,點解? 真有違法,早在一百多天(快四個月了)前就一槍斃命了 搞到換一個沒穿褲子的教育部長才硬拗下去 要不要開個賭盤看看這個教育部長能不能活兩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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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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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吳茂昆說教育部駁回台大聘管決議,不屬於行政處分,有可能是對的。 教育部不是公法人,它是行政機關,台大也是行政機關,隸屬於教育部。 行政處分發生效力的要件之一,必須是行政機關對外部所作成的行政行為產生法律效果,台大是教育部的內部機關,自然沒有行政處分的問題。 因此交大校長才會呼籲修改國立大學的屬性,國立大學法人化。 以前唸過行政法的概念,不敢打包票沒有錯,所以只講吳茂昆的說法有可能是對的。 至於國立大學與學生之間的定位,是行政機關與自然人(人)的關係,行政機關依據法律規定對學生做出行政行為,所產生的法律效果(改變法律所賦予學生的權利義務),這就有可能形成行政處分。 此文章於 2018-05-03 06:51 PM 被 leek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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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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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呀,大學法第九條明明寫了... 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 所以大學如不經公開徵求程序,也就沒有下一步了,依法無據嘛。 教育部有審核的權利,在什麼情況? 依據.... 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二條 各大學應於校長任期屆滿十個月前或因故出缺後二個月內,組成校長遴選 委員會(以下簡稱遴委會),遴選新任校長報教育部聘任。 遴委會置委員十五人至二十一人,以單數組成,由學校就下列人員聘請擔 任之: 一、學校代表:由學校校務會議推選,占全體委員總額五分之二。 二、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依學校組織規程或其他相關規定產生,占 全體委員總額五分之二。 三、教育部遴派之代表:前二款以外之其餘委員。 在第二條、第三點。 教育部有權利審核校長候選人,教育部要不要讓某人當選的時機在遴選校長候選人時。 都已經選出來了,教育部不發聘任,等於否任自己在遴選委員會的工作。 失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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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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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遴選過程中 教育部早就參與進來了 不要說教育部的人馬在校長遴選過程中通通缺席喔 ![]() ![]() ![]() 賴功德還沒落跑 當台南市長時 議長有賄選嫌疑是他的事 結果賴功德宣布不進議會 後來登革熱爆發 還是要爬進議會去 再看現在的台大校長案件 可以看出 民進黨遇到不順自己意的時候 是寧願讓國家社會空轉的 但照民進黨的意思走 能走幾步也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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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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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啊就遴派代表席次太少,下次改成全席均由遴派代表出席就好了啦 那幹嘛還選?官派不就得了,回歸戒嚴時期最有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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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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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微雞有詳細的解說....你看一看... 我覺你表達錯了...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A...%99%95%E5%88%86 不過那位姓吳的意思,我認為是教育部還沒發公文,那來行政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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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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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把大學法中私立大學校長的條文比較一下就知道差異了。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H0030001&FLNO=9 引用:
兩者用字不同,顯見教育部對公立大學校長沒有核不核准的權力與法源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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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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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像書呆子,一直專注解釋聘任.... 私立大學校長核准聘任這條文出來,就搞定一大半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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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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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維基所列的敘述只是大要,細部原則還有很多。 我一開始也以為吳茂昆是以沒發公文為藉口,但後來才想起行政機關做成行政處分的方式,不限於文書形式,其他如口語,標誌,符號等等,只要行政機關的認定具有駁准的意涵,就構成行政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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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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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注意到了? 那我有兩個問題? 第一、如果吳沒說現在不算行政處分, 那麼他日前公開要求臺大遴選會重新遴選校長或解散, 算不算行政處分? 第二、與法無據算不算行政處分?或算行政處分,可是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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