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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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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所說我本身都經歷過,其實就是放的下放不下而已!
主要是你父親要選擇過哪一種生活...要怨恨一輩子還是開心過自己現在所雍有的。 以前我家是個非常大的家族.....我曾祖母往上算3代男人不爭氣(風花雪月又好賭)不然就是早過世,到最後當然是分光了。只有一台破牛車!!! 那時是暫住在曾祖母娘家的土地上,當耕者有其田時外家舅公祖要我們快一點為上草繩然後去登記,所以才有我父親現在的老家。那塊地給我童年帶來很多歡樂。相信其他人也是!! 後來就變成惡夢不說過程太多了.......大致上只要回去就看到我父親這一代吵架打架! 有一次過年聚餐兩個叔叔吵著就開打...我剛好帶著老婆小孩進門.....當桌椅都開動勸不聽時, 我直接壓制兩位長輩.其中一個差一點被我用繩子綁起來,小孩後來問我為什麼他們要打架我說等妳們大一點會告訴你們原因! 快20年了,如同你一樣我只會跟我父母說一句話,本來就不是我們的,不管誰付出當變質時,你要選擇哪一種生活過下去,所以某天小孩也知道原因! 那時窮附近有鄰居賣水果,常常我曾祖母帶我們去找還沒完全壞的水果削完帶回家就可以吃了,有時老闆還會拿新鮮的水果給我們,我外祖舅公如果知道大概也會哭當初的好意.....造成現在的問題。 他沒錯錯的是人貪.......... 如果現在還有選擇我勸你,跟你父親說放下吧! 今年祖母過世97,表面和平.........但是親情早已不在..何必呢!(我問我自己) 如果真不下也不過就是噩夢! 要出氣也可以,放竹竿上面寫土地出售,然後土地不用去管了,大概可以幫你父親出一口惡氣! 至於法律這裡懂的人很多!你打算要花多少這個是最現實! 錢可以解決都是小事! 小弟勸你跟父親說當這事沒有無事一身輕,除非你們有其他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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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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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農地好像要農民才能買賣.....(小弟父親那一輩就是這樣處理,幾個兄弟一起打拼存錢買地,農地買來後,掛在兄弟(農民)其中一個人的名下)(現在農地買賣繼承就沒那些限制了。)
現在他們也有年紀了....雖然還是有在務農,但這幾年農地附近剛好要開路,有人在收購整合農地,所以就把共有地處理掉,叔叔伯伯們開心分錢.......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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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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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台灣的長久發展:政府應該立法,小於一定面積的農地,或繼承分割可能小於前面指定最小面積,如遺產繼承人不在一定期間協調出一人繼承,則由政府強制拍賣,繼承人有優先承購權。拍賣所得扣除遺產稅後,由遺產繼承人平均分配。
理由如下: 1.上面的親戚紛爭 2.小於一定面積的農地,耕作的經濟價值會有問題。 3.土地沒人管理,會被不肖人士倒廢土,不但該土地失去農用,也影響附近其他農地,污染擴散。 4.釋出農地,給想務農的年輕人 真的短痛一下,總比現在的亂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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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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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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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是有簽了土地互易契約書 當初是因為該土地為祖上共業 沒辦法過戶分割 才這麼做的 總不能事到如今 叔叔可能缺錢了 才又回頭搞自己兄弟 總之叔叔在鄉里間的評價也很不好 親戚們也都搖頭嘆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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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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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一次打官司 是其他共業的親戚 上一代的長輩都過世了 想要把這片共業的地 過戶分割 叔叔覺得他的地被其他親戚占用 也申請鑑定地界了 後來法官覺得太複雜 他好像無法處理 加上叔叔的地已經有設定了 還有他也不同意分割 所以便不了了之 再來就是告我父親毀損的官司 不過上面這兩件官司 都已經是簽訂互易契約書 又過了20年後的事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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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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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聽父親說是繼承的 阿嬤還在世時 說叔叔趁阿公沒意識的時候 強行蓋手印繼承走的 也因為被過戶走了 所以父親才會跟叔叔調解 也才有後來的互易契約書 換其他位置的地給父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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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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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當然有勸說父親 就算了 那塊地就算以後留給我們也沒用處 而且還沒價值多少錢.... 只是父親覺得 這是他用當初阿公給他的地 努力爭取好不容易才從叔叔的嘴裡挖出來的 也花了不少錢去建設 當初也不是不想過戶 就卡在不能過戶 才簽了張互易契約書 現在就因為貪心的叔叔 又要在還回去 當然心有不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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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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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些我就不清楚了 總之鄉下那些親戚有些其實還蠻恐怖的 或許鄉下討生活真的不易 感覺許多都想錢想瘋了 其實還有些別的問題 只是跟這次的土地互易契約無關 我就不方便透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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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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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是繼承,當初也可以主張特留分,但是過了那麼久請求權也消失了。 硬要追討的話,不是完全沒有路走,但要花很多精神,而且成功率非常低, 再者這塊地連律師費都不值了,我看還是算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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