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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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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在兩條白線內,只不過回家上個廁所,難道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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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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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痛恨這種併排停車的人
一方面影響交通甚鉅,另一方面很危險,機車為了閃你切來切去險象環生,出了人命擔待不起 所以我開車時讓家人上下車一定都不併排暫停讓人上下車 幾年前住板橋,住家樓下的隔壁為一家檳榔攤 不管老闆還是店員或是來上下貨或交陪的廠商都長期併排停車佔住道路 而且最可惡的是停自己店門口會影響自己生意,所以他都繼續往前停把我們這棟樓的大門跟機車停車區封住,常常出入家門還要請他們移車才得以進出 幾次火大報警,警察都是做做樣子來勸說 他也做做樣子就把車開走繞一圈後又回來 問有否開單,警察竟還能瞎掰說道路邊緣線是白線,他是白線停車不能開單 後來改走地下停車場出入口就沒再檢舉理會了 後來網路檢舉流行後,就不在見此情形,大概是有人不爽去檢舉吧 用網路檢舉鐵證如山,不開不行,管你跟這管區關係多好都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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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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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現在我做一個假設, 撰稿/寫稿的有看過影片, 有看到March. 甚至以自己寫新聞當做寫作文的 習慣, 就一個不小心地將March寫成休旅車... "但就是懶得訂正過來"! 現在回到"將在寫成再", "將再寫成在"的這網路隨處可見的亂象 同樣處在台灣這塊土地的這些人......還有我~~~ 就覺得新聞水準的淪落 真的沒有什麼好奇怪的了! 此文章於 2017-10-31 11:16 PM 被 孟夢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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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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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不過台灣種這種因的 通常都不會有甚麼事情 法官判要負全責的 只怕很少...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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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老的屁股...被砍了又回來 ![]() 不想說我是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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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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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三寶可以用爬的
![]() 此文章於 2017-11-01 12:15 AM 被 maruk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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