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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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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之前就有人提案公務人員財產不明罪,結果被一堆狗官狗學者說這違反無罪推定論擋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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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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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貪汙治罪條例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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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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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員工拿18元車票錢判18年
拿七億卻裝死保外就醫到處趴趴go 這不是骯髒,什摸是骯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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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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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政客高喊台灣不要成為下一個香港
原來是這個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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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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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能1:美國大基金佬; 九八年香港政府入市,逼退美國大基金佬抄買港幣三個香港財金官員 老曽,老許,老任,前两個己先後入獄 可能2:現北京不満前香港官員樓房政策偏向香港地産大享(如李家誠),(停買土地,減小興建公營房屋), 可能3:上了位自我腐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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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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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人的法律是只要你提不出來證據 那就是犯法 台灣是要先犯法 然後再去查不明財產 這根本差天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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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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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坊間還有個陰謀論 過去慣例第一任特首下台後去做全國政協委員,董建華還做了政協副主席 而老曾下台時卻沒有得到中央的關愛得到任何職位 他自己解釋是中央有詢問過他要不要做政協? 他說當時正爆出這次"行為不當"風波,廉政公署在調查中 是想等最後結案回到清白之身才考慮其他職位 怎知?好像是查了一兩年後,梁振英政府起訴他 如今他還被判刑,恐怕中央是不可能再有任何酬庸職位給他 現任的特首宣告不連任,下台後按照慣例去做政協,是否要搶副主席之位? 把前任幹掉也很合情合理 ![]() 對於大陸中央政府來說,只需特首任內聽話,下台後有機會給個中央閒官的頭銜 從來不會把遠在香港的特首當成是自己人 老曾自己搞出來的風波,當然自己去負責,中央無所謂要不要挺這個人 尤其是現在打貪腐,更不可能挺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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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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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任的CY與中共関係不是一般的好 A)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當日,梁振英提出建議解決主權移交後的界限街以北土地續約問題,當時中國政府不認識新界地契年期於1997年6月30日屆滿的問題,因為內地還沒有私人房地產,中國政府找上他寫意見書,後來成為《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三的主要內容,此後幾年,梁需要不斷到內地講課。 B)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十九名執委之一,1988年僅以三十四歲之齡,便頂替時任新華社副社長毛鈞年任秘書長。梁振英深受中方器重, 不用幹掉老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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