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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lheart
Power Member
 
Rebelhear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527
基本邏輯沒搞懂,
最後只會變成整天跟人吵東吵西沒有結果。

殺人:人人可試
盜領:非人人可試
罰uber:公司
罰酒駕:個人
限制範圍不同的東西是要怎麼討論?
     
      

此文章於 2017-01-25 11:13 PM 被 Rebelheart 編輯.
舊 2017-01-25, 11:10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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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lheart離線中  
EVO-IV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
引用:
作者Rebelheart
基本邏輯沒搞懂,
最後只會變成整天跟人吵東吵西沒有結果。

殺人:人人可試
盜領:非人人可試
罰uber:公司
罰酒駕:個人
限制範圍不同的東西是要怎麼討論?

那計程車酒駕罰啥?

危害公眾利益跟乘客安全、卻只罰個人?

UBER載客沒有立即危險卻罰公司2500萬?

範圍不同是定義的問題、法律講求比例原則、不管罰個人或公司

酒駕罰的比UBER輕就是事實!但是酒駕肇事比UBER可惡一百倍不止!
 
舊 2017-01-25, 11:24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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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IV離線中  
Rebelheart
Power Member
 
Rebelhear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527
引用:
作者EVO-IV
那計程車酒駕罰啥?

危害公眾利益跟乘客安全、卻只罰個人?

UBER載客沒有立即危險卻罰公司2500萬?

範圍不同是定義的問題、法律講求比例原則、不管罰個人或公司

酒駕罰的比UBER輕就是事實!但是酒駕肇事比UBER可惡一百倍不止!

聽起來您比較像酒駕受害者,
不像uber支持者。
或者單純覺得我國法律都是腦袋有洞的人寫的?
舊 2017-01-25, 11:37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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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lheart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bxxl
那你先問選他們出來的選民腦袋裝啥啊?
選民有看法律素養嗎? 還是先看誰的選民服務比較好?

好像很有道理?
但是.....
就算99.999%的人不去投選票,也一樣會有垃圾當選,
怎能推是選民的責任呢?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7-01-25, 11:43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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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現在在線上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Rebelheart
聽起來您比較像酒駕受害者,
不像uber支持者。
或者單純覺得我國法律都是腦袋有洞的人寫的?


哈哈, 比喻得很妙, 先給你+1.

那個.. 純粹就犯案頻率與類型來說~

法律是不是腦袋有洞的人寫的還未可知.

但就這個邏輯來看如何判決比較重要.
舊 2017-01-26, 07:49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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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ODDI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02
這時候就真的很希望大陸跳出來要人了
舊 2017-01-26, 12:48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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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DIE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說真的這違法代價太輕了, 有大嬸清潔搞不清楚狀況把泡泡粉沖進水溝被檢舉罰20萬的, 這個要盜8000萬失敗判5年罰金60萬.

真的是鼓勵犯大罪~
舊 2017-01-26, 01:39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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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操級廢員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有期徒刑五年併科50萬罰金只是刑事的判決,

若受害人提出附帶民事賠償, 至少可以再要求賠償沒找回的部分款項

以及因為系統遭入侵破壞的營業損失及修復費用等...

當然賠償拿不拿得到又是另一回事, 若被告兩手一攤, 表示沒錢繳罰金,

就算罰他一億, 依法頂多只能再加六個月的"易服勞役"刑期.

參考: 2億罰金繳不出 郭力恆再坐牢
舊 2017-01-26, 02:11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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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離線中  
emop06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7
文章: 8
引用:
作者ODDIE
這時候就真的很希望大陸跳出來要人了
既然您覺得中國法治盛行,治安良好,會不會你們這種人直接搬去中國享受他們的優良治理方便些,台灣就留給比較不挑的人就好

此文章於 2017-01-27 08:32 PM 被 emop0612 編輯.
舊 2017-01-27, 08:31 P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mop0612離線中  
emop06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7
文章: 8
引用:
作者EAC212
好像很有道理?
但是.....
就算99.999%的人不去投選票,也一樣會有垃圾當選,
怎能推是選民的責任呢?
那過去幾十年台灣的投票率幾趴?是0.001%嗎
舊 2017-01-27, 08:47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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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op0612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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